幼儿园用药要当“三鹿事件”对待

2014年03月19日 08:05   来源:长江日报   肖畅

  继陕西西安幼儿园用药事件后,湖北宜昌幼儿园被确认给幼儿使用“病毒灵”。近日,教育部、卫计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拉网式排查幼儿园组织幼儿服药行为”。

  违规给幼儿用处方药,听上去足以震人心魄。但现在看来,这种做法非止一例,不局限于某一个幼儿园,某一个城市。简直不敢去联想,这种用药难道是幼教行业普遍现象?还有多少潜伏的恶劣行为在幼儿园发生?是不是只有用药,是不是只有虐待,是不是只有校园惨案?

  此前,有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我们谴责那些教师,反思教师执业资质问题;有人报复社会,向无辜幼儿施加暴力,我们反思校园安保;如今,用药事件曝光,我们反思校园用药、处方药管理。在这个最需要安全感的地方,问题、事故却频频出现,甚至重复出现,如此来看,幼儿受到的社会保护,没有体现为“无所不用其极”的态度,更像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不客气地说,就是疲软无力。

  虐待、暴力、用药都好像是众多事故的一例,一次次抓捕责任人、排查、反思,然后呢,是不是就一切复归如初了?现在加强处方药管理,规范与强化监管幼儿园用药,也许幼儿园再无违规用药事件发生,可是难保新的伤害不会出现。幼儿园的伤害事件一次次出现,这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尽管这些事件孤立地看,都还远没有达到“三鹿事件”那样的影响力,但论性质、恶劣程度,其实都是相当的。“三鹿事件”为什么那么轰动?它不仅是暴露食品安全问题,更是让我们看到食品毒素直接伤害着最幼小的孩子,摧残的是这个社会的人伦、道德底线。种种发生在幼儿园的恶劣行径都是如此,尽管每一起事件都牵涉不同的问题领域,有教育,有卫生,有安保,但每一起事件都是直接对幼儿的伤害,性质相同,而任何对他们的伤害都无法容忍。

  起初,对幼儿用处方药曝光,闻者咋舌,像是看天方夜谭,且痛恨无比。当后续案例曝光,更多人可能要从痛恨转变成忧虑,毕竟,大家看到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至少引人联想。有时候,有一些行为也许因为在行业内比较普遍,成为所谓的“潜规则”,很多人都这样做,往往连罪恶感都被分担,变得平庸,恶行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方式出现,那些给孩子用药的人,甚至内心可能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们不能否定整个幼教行业,不能否认还有很多优秀的幼教从业者存在,但至少可以说,幼儿园本该是最有安全感的地方,现在却表现得不叫人放心,仅仅这个事实就叫人无法接受。

  用药事件,当然涉及处方药管理不善,幼儿园用药资质等问题,但核心问题仍然是幼儿安全。发生在幼儿园的一次次伤害事件,应当综合、整体看待,并与“三鹿事件”同等对待,要有彻底反思、整肃,整体提升幼儿园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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