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饮食造假 精美“摆拍”只为收取高额伙食费

2016年07月15日 07:57   来源:红网   王学进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创世纪小博士现代幼儿园的家长在微信群里收到幼儿园教师发来的一段小视频,孩子们围坐在一起,准备开吃桌前的水果、糖果等食物。谁知,他们收到的视频竟然是“摆拍”的,拍好视频后,水果、糖果等食物均被幼儿园教师一一收回。事发后,两位教师和幼儿园都受到了处分。(7月14日人民网)

  用“摆拍”来欺骗家长,这两位教师够损的,教育局理应收缴她们的教师资格证。这么高大上的造假方式出现在幼儿园,不说是创举,至少也说明,幼儿园的造假现象绝非个别。结合本案分析,幼儿园的造假主要集中在幼儿的饮食上,一些幼儿园收取了不菲的伙食费,但并没按标准用在孩子的伙食上,甚而像这家幼儿园那样,买了水果、糖果不让幼儿吃。

  2012年6月6日《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过类似案子。2011年5月,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被曝幼儿伙食费日均竟然不到1元,一个鸡蛋、一个苹果要一分为四、一分为六,分别给4个、6个孩子吃。2011年7月,南京王萍幼儿园被网友用图片曝光,“笋瓜炒肉”,只见几块竹笋加青椒;“八宝粥”则是中午的剩饭和剩菜煮在一起。北京亦庄美格双语幼儿园每月孩子的伙食费要收500元。2011年11月,一位家长在幼儿园的卫生间里意外捡到账本,账本显示,幼儿园每月的伙食费有一半未用在孩子身上,竟然连老师们出游时喝的啤酒、二锅头等都是用孩子的伙食费买的。

  总的来说,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克扣孩子伙食费,甚至中饱私囊,这些现象比较普遍。如“摆拍”这类造假现象则比较极端,表明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因为幼儿的特殊性,缺少自我保护能力,更没有监管能力,故必须把幼儿排除在监管主体之外,同时明确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为监督主体。

  首先是要把监管权力更多地赋予给家委会。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应该成立家长维权委员会和伙食委员会,专门行使监督幼儿园的伙食问题,如督促幼儿园食谱上墙,定期公开伙食账单。同时,幼儿园要向家长代表敞开大门,允许家长代表走进幼儿园,了解孩子们的就餐情况和老师的教学等。

  其次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都设有幼教办,职能人员应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使监督职责,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分。

  再次是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幼儿园不同于中小学,其特殊性在于它属于保教结合(保育和教育)单位,保育涉及饮食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归属于各区县卫生部门职能范围,故理应履行监管之职。2012年时,卫生部印发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对幼儿园的膳食做出详细的规定,明确规定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各县市区卫生部门应该将《规范》执行到位,加大对幼儿园的膳食监管。

  此次“摆拍”事件给家长和职能部门提了个醒,单凭良心做不好幼儿的膳食,必须要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等手段,方能让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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