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岗,是要站得高看得远吗?”前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在获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队已对当事女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3月16日中国青年网)
实际上,交通警察作为道路秩序的维护者,其形象可谓是城市的脸面、名片。然而鉴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与交警队伍构成的多样性,久已滋生且存在的警风顽疾的确不容忽视。但一爆出关涉交警新闻,即引起公众“口诛笔伐”、“骂声一片”确有反应过度、吹毛求疵之嫌。而交警也是人,也能感知冷暖,公务鞋被雨水淋湿而暂时换上别的鞋亦属正常。那么,对“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也确实不该上纲上线。
当然,将心比心的站在“争议警花”角度考虑,呼唤公众给其更多宽容,并非意味着对交警形象着装的肆意放任。众所周知,交警身负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之责,难免需要经常同狡黠难缠的违章司机打交道,如若于己不正,随便着装、散漫执法,其又怎能“以法服人”?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倘若美的过了头、着了魔,恐怕反会造成“过犹不及”恶果。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像交通警察这样执法者而言,不管是制式服装的穿戴,还是执法权力的行使,都应严格依照规矩来。倘若连身为城市道理管理执法者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规章于无物,动辄踩起纪律红线,又能指望谁来遵法守纪?而胡乱着装问题恐怕也仅仅是警风顽疾的“冰山一角”,诸如“暴力执法”等问题其实皆反映出转变警风的迫切与必要。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作风问题非小事,切忌等闲视之,还需在严正纪律上多多发力。虽然穿高跟鞋执勤的女交警确有“难言之隐”,不该被过度指责,但因自己“变通之举”而引起社会舆论哗然,造成负面消极影响,就算没有过错,对其他执法者来说也是个教训,值得她们引以为戒。而执法单位亦应将防治作风问题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使诸如交通警察这样的执法人员皆能正己化人。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