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假冒伪劣别只顾“震慑”忽视环保

2014年03月17日 07:19   来源:红网   魏青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灰飞烟灭,珠海市集中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总案值达1.1亿元,起到良好的教育与震慑作用。(3月16日《珠海特区报》)

  将总案值达1.1亿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点燃销毁,熊熊烈火下,假冒伪劣商品灰飞烟灭,固然能够起到教育与震慑作用,但是在雾霾肆虐和讲究生态环保的今天,火光冲天和灰飞烟灭式的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无疑不值得提倡和效仿。

  假冒伪劣商品在焚毁过程中除了含有碳氢有机化合物外,还含有许多包含硫、磷等元素的化合物,这些物质在烧毁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露天焚烧所产生的大量烟尘没有经过处理,将直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由于焚烧不当还会造成水体及土壤的污染。

  把伪劣米面、食品等送往饲料厂生产家畜饲料;把各类盗版书刊、假冒商标标识及包装纸箱盒等印刷品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把各类假劣农业机械、摩托车、自行车配件及塑料制品、光盘、酒瓶等送往加工厂回炉再利用;带菌衣物、霉变香烟等可将其送入焚烧炉用来发电。

  如果能够将假冒伪劣商品运往垃圾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销毁无疑体现了“利于环保,节约资源,分类销毁,废物利用”的分类处理原则,体现了环保和节能销毁意识,有专家仔细计算过,5000余件假烟送到发电厂焚烧发电,这些假烟可以发电7万多千瓦时,节约原煤60吨。总案值达1.1亿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燃烧所产生的巨大热量也绝不是一个小数字,送到发电厂焚烧发电,着实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湖北、浙江等地已经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无疑,随便焚烧的野蛮销毁和“消费和谐”的主题相背离,绿色销毁才体现“消费和谐”的要义,如果说消费必须以保护环境为前提,那么旨在保护消费的销毁行为本身就更应该注重保护环境,追求废物合理利用和资源节约,给社会做出表率。

  销毁假冒伪劣别只顾“震慑”忽视环保,兴师动众的浓烟滚滚式野蛮销毁背后,往往是政绩的冲动,消费和谐,同样需要先让销毁思维和方式和谐起来,只有这样,消费和谐才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少了些销毁的“大火浓烟”,却多了些虽然静悄悄但却体现了“绿色”意识的销毁行为,这些蕴涵科学销毁智慧的行为看上去更美,更有利于树立消费理性,也更有利于提升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