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听证需要听取不同声音

2016年05月26日 07:10   来源:法制日报   吴学安

  环保部日前公开发布了《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环保部明确提出,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同时,规范性文件拟设定的制度影响公民等利益的要广泛征求意见。对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拟设定的制度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办法明确规定,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当通过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或者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5日《法制日报》)。

  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带来力度。环保听证邀请反对派代表的做法,已逐渐成为环保执法活动中流行的新概念,并吸引越来越多理性关注的目光。长期以来,许多积重已久的顽疾和不时出现的新问题往往都是由老的思路、常规的办法难以奏效造成的。而环保听证听取不同声音作为破解现实问题的利器,恰恰在于创新的思路,创新的办法。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尽管环境保护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但环境信访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究其原因,固然有少数企业的环保意识淡薄,少数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等因素,但其中有两个客观原因不能忽视:一是环保部门执法上的力不从心,对疑难环境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孤军奋战、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只能呼吁再呼吁,协调再协调,对某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对乏力;二是环保信访问题处理的信息不对称,当事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缺少相互沟通的有效平台,往往导致不该产生的环境纠纷产生了,原本较小的环境问题变得复杂了。环保听证会须邀请反对派代表参加,不仅能解决一些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问题,而且最终形成了令群众比较满意、企业能够接受、政府部门表示支持的“圆桌意见”。

  应该说,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需要匹配最科学合理的施政思路。靠制度设计破解环保之困,这不仅是思路创新的结果,而且也是体现环保执法力度的根本保证。要实现环保执法方式的转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仅仅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因此,要创新环保执法方式,就必须从环境准入机制、市场化运作机制、环保投入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环境应急机制和政绩考核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和创新环保机制,而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涌现新思路并提高执行力的过程。面对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必须努力创新环保工作新思路,注重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用与时俱进的绿色执政理念来构建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一个群众赢得环境、企业赢得发展、政府赢得民心的多赢局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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