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评审权下放,监管得跟上

2014年03月14日 09:23   来源:长沙晚报   杨燕明

  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准备把副教授的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授权给高校自评副教授,不需要拿到省里统一评了。现在正在制定广东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在4月份上报省政府。(3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副教授评审权从去年下放至省里,到今年广东省准备下放至高校,这显然契合“简政放权”的现实,也是未来的一种趋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强调:“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可以说,副教授评审权的下放,就是把社会可以做好的事情交给社会。不过,这仍然只是“大学自治”的第一步,高校去行政化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在网上,对于副教授评审权下放至高校之事,便有不少人忧心忡忡。一者,有人担心圈子文化盛行。众所周知,当前的学术圈里,的确存在一定的圈子现象,即便是院士这样“高大上”的推荐,也夹杂着不少的人情因素。而与薪酬直接挂钩的副教授职称,在下放到高校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如何摆脱圈子文化,显然是绕不开的话题。二者,也有人担心副教授泛滥。不可否认,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虽然逐渐进入陌生人社会,但传统的“中庸原则”、谁都不得罪等意识仍然根深蒂固,当副教授评审权下放到学校后,如何避免副教授的泛滥,也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客观地说,这些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现实氛围的一种合理揣测。毕竟,在论文抄袭、学术腐败、科研腐败等现实案例不断的情况下,高校的确不是“象牙塔”,而是被现实的“酱缸文化”浸染着。换言之,副教授评审权下放是一件好事,但要确保“好事好办”,仍需制度跟进。

  这意味着,副教授评审权下放,监管的步伐要及时跟上,监管的力度不但不能弱化,反而需要强化。为一种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才管用。对于权力下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曾表示:“减少行政审批,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权力下放了,并不意味着责任下放。”这样的态度,应该成为一种底线意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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