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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年检不是该不该做的问题

2014年03月12日 07:22   来源:羊城晚报   何 龙

  汽车该不该年检一直都是有争议的事情。在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广东代表团的黄细花、张育彪相继提出,小车强制年检的政策应该取消,改为登记制,同时要简化程序。

  黄细花反对年检的理由是,既然车辆是个人财产,它的使用、检测、转让、报废,就应该由拥有小车的个人说了算,而不应该是政府或其他人说了算。强制年检是计划经济时代惯性思维的产物,与《物权法》相抵触,应予以废止。

  张育彪则认为,目前很多检测点的单一检测,导致一次年检要跑几个地方,年检效率低下,排队候检十分普遍,年检代办生意应运而生,增加了车主负担。这就产生了黄细花所反映的年检“潜规则”:找人就容易过,不找人就费时又费力;交钱就没问题,不交钱就浑身是问题。潜规则成了车托、检测机构、有关人员利益输送的灰色链条。(见昨天羊城晚报相关报道)

  在汽车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汽车年检事涉千家万户,这两位人大代表都看到了年检过程中的弊病,提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

  有人认为,强制年检就好像强制人们体检一样,是“管得太宽了”。但这个比喻不太恰当。汽车确实是私人财产,但它不仅仅只关乎车主个人安全的私人财产。个人的身体好坏,除了一些传染病之外,对别人基本上不构成影响;但汽车如果带病行驶,万一出事,受到伤害的还可能是他人。

  汽车年检存在的理由,正是基于汽车是一种涉他性私人物品,并且是专业性物品。涉他的严重程度和专业性之高,无法让汽车拥有者对车况好坏说了算。

  但这不意味着两位人大代表和民众所反映的问题不成问题。问题就出在汽车年检权力的垄断之上。这一垄断导致了年检往往需要排长龙,产生年检可以找关系和花钱走过场等潜规则。

  事实上,所有正规的汽车修理厂都有年检的资质,都有承担年检的能力。但为什么公安局可以聘请那么多的协警代行交通疏导职责,却让属下的车管所及其批准的检测站超负荷地年检,而不去寻找更多的4S店或汽修厂“协检”?

  而且把年检作为不分青红皂白都要检的铁律也不合理,因为在许多时候,车辆刚刚进行过保养,其检测的严格程度超过了年检,车主按道理应该可以凭保养检查的凭据申请相关免检,可是在我们的年检“铁律”下还要重复检测,这既浪费检测费,更浪费时间。

  公安部门可能会说,权力分流、委托年检涉及厂家太多难以监控,容易被做手脚。但问题是车管所及其批准的检测站本身也没有“监控”好自己,同样出现“给钱通过”的潜规则。况且与车管所自己监督自己相比,受委托年检的厂家毕竟还有自身之外的机构监督,更不易胡作非为。如果担心受委托的厂家忽悠谋利,完全可以通过奖励举报、事故倒追等规矩来制约,“难以监控”的理由不成立。

  汽车年检的出发点是为车主和公众的安全考虑,但为什么公众对这种好意不领情?关键就在于你没有把事情做好,对公众构成了困扰,甚至利用年检谋取利益。因此,汽车年检不是该不该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滋生腐败的问题。(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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