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控烟条例能否有“最佳”控烟效果?

2014年02月28日 14:11   来源:荆楚网   王小三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卫计委处获悉,3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控烟条例》”)。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据深圳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将是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新快报》2月27)

  过去的2013年被社会称为禁令之年,各种“史上最严”的条例禁令相继出台,新年伊始,深圳即将执行的“《控烟条例》”又被誉为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此条例之所以被冠之为“全国最严”,不但在于其控烟范围较之以前更广,更在于其违反条例处罚较之以前更重。

  首先,该控烟条例将公共场所涉及的室内外区域更细化、更明确、更广泛,特别是对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考虑得更加周到;其次,该控烟条例规定的控烟类别和控烟步骤更具层次性、操作性、科学性,从限制吸烟场所到禁止吸烟场所的区分和从劝阻整改、集中处罚到定期执法,按层次、分阶段、循步骤的特点非常符合社会生活实际情况;对违反控烟条例的处罚也根据不同原因、不同程度而进行不同的惩处,处罚方式既有劝阻、警告,又有收缴、罚款,处罚对象既有吸烟者,还有场所经营管理者,更有烟草广告以及宣传品的发布者和赠予者。

  中国作为烟草大国,也是烟草之害重灾国,控烟之路不但漫长,控烟之路更是崎岖。控烟不仅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地带头,更需要全社会人民的不懈共同努力,而面对个体长期烟瘾的残留、不良社交习俗的传播、恶意宣传广告的浸染,要控烟还真显得有些“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治沉疴顽疾需下猛药,因此,要控烟就得需要强而有力的控烟条例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控烟环境,用最严最重的惩罚措施来弥补人性天生自律软肋。

  “严”出清醒认识,对烟草危害的严重、对政府控烟的决心,在该控烟条例下会让人们认识越来越清醒,而逐渐远离烟瘾的诱惑、习俗的迷惑、广告的蛊惑。“严”出最佳效果,一个行为习惯的养成和一个良好环境的营就,没有长期的坚持不行,没有严格的要求和落实更不行,相信在这个 “全国最严”条例的严格规定和严格执法下,必然会受到最佳的控烟效果。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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