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勤应避免形式化误区

2014年02月13日 07: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钟的

  央视记者走访安徽行政单位发现,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在考勤签到表上提前一周签到。安徽当涂县太白镇一百多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里空空荡荡,十几个服务窗口前没有一名工作人员。天津一些乡镇的办公人员则在办公时间呼呼大睡。呼和浩特一工商所办事大厅在上班时间大门紧锁,县工商局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也无人接听。

  对公务员工作进行考勤,是对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务员连上班时间“在岗”这一基本要求都达不到,其行政效率很难说有多高。但是,缺乏有效监督的考勤难免走入形式化误区。局长因为没有上级和外部力量直接监督,大可堂而皇之地在考勤表上提前留下大名,而一般工作人员难免上行下效——既然领导已经溜号了,考勤签到自然也没有人来管,就算不敢离岗也大可在办公室怠工。

  有别于企业因为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考勤制度自上而下有经济手段约束,公务系统的考勤鲜见与经济手段挂钩。实际上,完全以企业逻辑来要求政府实施绩效考核并不现实。公务员工作的努力程度并不与其收入完全对应,社会上最有效的经济手段适用于政府时会一定程度上失灵。因为有权力因素介入,类似企业那样自上而下的考勤方式照搬到政府,反倒演化成了上梁不正下梁歪。公务员考勤要从政治逻辑出发来实施,换言之,做好对主要领导的考勤是克服考勤形式化的关键。

  局长来不来上班,一方面要上级部门落实考勤手段,另一方面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让普通人看明白领导们到底在做什么。当然,老百姓并不只关心公务员是否坐在办公室里,更关心他们考勤签到之后究竟有没有办实事。如此看来,需要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的就不仅是办公室里的签到本,而是公务员们的“工作成绩单”。否则,即使补上了提前一星期签到的漏洞,也补不上公务员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漏洞。公务员的考勤表不应只是到与不到的选择题,而要有一个时间段内完成政务记录,并接受“查岗”公民的监督。

  除了细化考勤的形式与手段之外,完善并真正落实公务员退出机制是避免考勤困局的制度保障。2009年颁布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就明确指出:“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该予以辞退。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公务员因为旷工而被辞退的案例并不多见。不仅旷工数日得不到相应惩处,甚至各地还屡屡爆出几年不上班照样领工资的新闻。每当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事情弄大了,才偶有被动辞退公务员的措施。只有采取了政府主动辞退的措施,进而建立定期裁员的末位淘汰制,才有可能让公务员“有进有退”不单单停留在纸面上。

  考勤形式化的弊病并不出自考勤本身。有效的考勤应建立在有监督的基础上,否则就不过是应付差事的点卯。如果把考勤这一细节上升到政治透明高度,旷工付出的代价与公务员退出机制结合,那么,公务系统在考勤问题这一短板上才能及时补上。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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