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天不上班的街办人员何以“在岗”?

2016年05月26日 07:19   来源:红网   余祖欣

  5月24日上午,陕西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办公大楼内,“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上的纪龙金显示状态仍为“在岗”。而实际上,早在5月4日,纪龙金离开单位后就未在单位再露过面,5月16日找到他时,他已在家中死亡。(5月25日央广网)

  一人独居家中,时隔多日才被发现身亡,对此悲剧唯有一句“节哀顺变”来告慰其家人。然而,正如事情报道和网民所质疑的那样,一名街道办公职人员,竟可以无故脱岗长达12天,期间单位尝试通联无果后随即作罢,甚至在意外发生之后,去向公示栏还显示状态为“在岗”,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不妨就事论事,且暂搁置下其独居死亡的事实,对于十多天未“露面”,有关人员的解释是“纪龙金被抽调到工作小组后,就归对方管理,平时并不参与单位的点名考勤”,而另一方则表示其“属于临时抽调,有工作了过来帮忙,单位有事时,还要回单位。所以,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他们也不做考勤”。皮球互踢之下,一个本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竟踏入了“可管可不管”的中间地带,若非悲剧发生,而是其他有心庸懒者占了岗位,岂不真成了悠哉闲适的“吃空饷”?

  一场悲剧,引来对街道办日常考勤和履职监管的责问,公众在网络上何尝不是一边倒的质疑,从事件本身来说,假设头日缺勤就能采取相应措施,或许有一定可能避免这意外的发生;放大一些讲,因临时借调便相互不管,这边不考勤,那边还“在岗”,难道只是个别巧合不成?从当地实际情况来看,制度建设并不滞后,对于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管考勤及奖惩机制也较为健全,若非一场意外突然降临,只怕还真让人觉得其执行得不错。

  纵观以往不少热点事件,何尝不是凸显着一些地方在日常监督问题上的“硬伤”,打麻将跑圈圈、上班裸泳、脱岗买菜……类似种种,不上新闻万事大吉,一经曝光才知警醒。有的人虽在岗,却可以终日逛淘宝、喝茶看报,闲度光阴、工资照拿,“不作为”的清闲百态已是屡屡被揭穿。仅于此次事件而言,我们需要追究的是人员管理的责任、考勤监督的责任,不论是谁,都该一视同仁,事出有因也好、不懂规矩也罢,只要制度的底线不退、群众的利眼不移,总能达到“有病治病没病强身”的效果,而一旦有所松懈、疏于执行,“不在岗”所成的“次生灾害”便也一目了然了。

  作风无小事、监督管理更无小事,12天不上班还能“在岗”,只怕寒人脊背的同时还寒了人心。俗话讲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今竟在一块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上应验了,那当事人的离去也可以为这一岗位的设置划上句号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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