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4年02月10日 07:10   来源:光明日报   李建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进一步重申和强调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简称《意见》)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与作用可见一斑。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从制度取向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定向导航作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国家治理对公民个体的价值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上述三个方面为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起到了定向导航的作用。

  从制度整合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凝心聚力的功能。中国目前国家治理的最大缺陷在于制度以及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碎片化的制度或者制度体系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极大地增加了治理成本,降低了国家治理能力,严重削弱了国家治理的效果,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障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制度的整合提供了价值共识,它所具有的凝心聚力功能,能从思想认知、精神价值上为消除制度碎片提供公认的标准和强大动力。

  从制度评价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评价判断功效。国家治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其所处环境的诸多影响,因此,相关治理主体需要对制度的运行状况进行准确评价以便及时修正其运行路径或者调整运行方式以获得预期的效果。在当下中国国家治理语境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充当国家治理制度的评价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民主、法治、公正等理念,无疑具有明显的制度评价功能。

  从制度修正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调节规范效果。与制度价值评判一样,制度的调整和规范也需要一个公认的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充当这种标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视角看,就是现有制度向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内含的理想状态不断迈进,并以此为目标不断调整自身,不断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的过程。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立基的经济发展,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富强要求。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让全体人民公平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没有富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无从谈起,自由平等等价值追求亦难以兑现。因此,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指陈的政治文明,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民主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它以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为重要表征,以多种制度协同配合为保障。如何才能处理好多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好制度与制度之间的协同关系呢?这就需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民主。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追求的文化繁荣,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文明要求。文化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是对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与此相应,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构成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致力的社会进步,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和谐要求。人与自身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方面要致力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另一方面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可见,追求和谐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社会建设领域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如果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等方面逐步展开后的价值诉求,那么,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是其对所仰赖的制度、规范以及依法治国所作出的价值性概括。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实现的人的发展,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自由既包括政治上的自由也包括哲学上的自由。政治上的自由是指在法律、制度许可范围内不受约束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哲学上的自由是指对必然的把握。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人们所追求的自由两者兼有之,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精髓所在,自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所在。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诉诸的依法治国,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逻辑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要义。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仰赖的制度规范,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平等、公正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依托制度规范的施行才能达成,而制度规范的首要美德就是公正,平等是制度规范公正的必然结果。与之相应,平等、公正本身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如果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针对制度规范提出的价值要求,那么,爱国、诚信、敬业、友善则是其对公民之国家认同、个体德行、职业操守和人际交往所提出的价值标准。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依凭的国家认同,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爱国要求。国家治理体系总是发生在特定的国家中,因此,公民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认同直接与其国家认同相关。爱国是公民起码的美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构成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提倡的个体德行,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终究要依靠公民个体来完成,公民个体是否具备诚信美德直接关乎国家治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程度以及质量。诚信是人类传承千年的道德传统,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因此,自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倡导的职业操守,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敬业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公民个体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集中体现为敬业。敬业是人们对职业的价值、意义与使命的高度认知,并由此产生的积极情感体验和心理、精神状态。社会主义价值观极力倡导敬业并将其列为核心理念。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主张的人际交往,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友善要求。较少的交易成本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和谐友善的人际交往就成为减少人际交往成本有效途径。友善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对促进社会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必然包括友善理念。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一致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立足于发展和改善民生。解决和改善民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所在,是中国梦的落脚点。与此相应,发展和改善民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和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其前提和基础就是发展,没有国家的发展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只能是镜花水月,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既是对发展过程也是对发展成果共享的基本要求,最终落脚点就是为人民谋福祉,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

  既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一致,那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可以是同步的;既然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培育也要通过国家治理为中介和载体来达成,那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应当是同步的。当然,这仅仅只是逻辑上的推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核心价值观建设同步的深层原因还是在于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社会存在(经济基础)与社会意识(上层建筑)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正是基于二者的彼此关系以及作用与反作用,我们才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核心价值观建设同步。那么,何为同步,如何才能同步?同步不仅仅是指时间上的,更是指空间上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渗透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的各个要素之中。按照《决定》精神,我们可以从五个维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因此,国家治理起码可以从五个方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和培育同步:

  第一,国家经济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同步。一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各个理念全面融汇到国家经济治理的各个层面,尤其要融入各项经济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另一方面,国家经济治理实践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经济治理的基本要求来抓。

  第二,国家政治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同步。政治治理是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多主体参与过程。国家政治治理包括多方面内容,但就目前而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最为迫切和重要的。

  第三,国家文化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同步。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加强对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

  第四,国家社会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同步。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第五,国家生态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同步。国家生态治理旨在建设生态文明,和谐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可以把建设生态文明和践行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和谐理念贯彻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过程中。

  (作者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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