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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三点建议

2015年12月24日 07:06   来源:光明日报   肖永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深入研究、传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建构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近期落实“十三五”规划中“五大发展”理念与“六个坚持”发展原则,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精神保障。近年来,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蔚然成风,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学理研究不深入、传播渠道不通畅、践行活动流于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足本土文化资源,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准确解读其思想内涵、有效传播其内容的前提条件。要有效整合人类优秀的精神文化资源,并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头活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相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着重研究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历史作用与现实意义。其次,在立足本土文化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吸收其他文明的优秀思想成果。对于外来文化中的思想价值观念,我们应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在客观分析其时代背景与理论预设的前提下,积极吸收其中的合理性、积极性因素,而非简单地搬用其中的范畴、理念、结论。再次,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路径。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者,应秉持高度的文化自觉,既要从学理上分析、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依据、基本内容、时代价值,同时也要考虑当下民众的心理需求。应当鼓励出版一批雅俗共赏的辅导性读物,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各界的讲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清楚、讲明白、接地气。

  第二,创新文化传播方式,拓宽文化传播渠道。在巩固传统传播平台的基础上,摒弃空洞的宣传和命令式的说教,重点对教育、网络等领域的传播方式进行创新,针对特定人群应当调整传播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为有效地沁润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之中。

  就教育领域而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在具体的传播措施上,首先,尊重学生心理、生理发展的自然规律,编写、出版与学生年龄层次相适应的辅导性读物,着重通过在校集体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将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课程学习有机结合,使知识传授与品德养成融为一体。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使学生在实践中体会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

  就网络传播而言,政府应当在尊重人民主体性地位的基础上,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对网络传播进行有效管理与引导,用正面声音与先进文化占领阵地。首先,坚持市场规律与行政调控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的舆论平台,展现网络文化的正能量与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其次,应当鼓励文化市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创作一系列格调健康、题材贴切、内容丰富的文化产品,结合民众喜闻乐见、快捷轻便的网络传播方法进行推广。再次,要着力打造政府与网民的交流、互动平台和渠道,鼓励民众及时、快捷、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传播中所遇到的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学习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与感,增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感染力与有效性。

  第三,改进践行方式,做到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倡导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评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与传播,主要依据是民众执行、行动的效果如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目的是化为每个社会成员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上的“最大公约数”。改进践行方式,做到知行合一,除了依靠个人的品德修养、知识学习、社会实践以外,还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形成良好的环境,采取更为可行的践行措施。

  各级政府不仅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与落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更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与地方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相结合,把价值目标的实现落实在人民切身利益的提升上。应当注重提高公务人员道德品质、执政水平与理论素养,使广大公务人员成为改善社会风尚的示范者与引领者。

  社会应建立、健全道德规范机制以及社会绩效评价机制、奖惩制度,形成合力,全面推动、监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效果。积极发展社会公益组织,采取举行公益活动、制作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核心价值观。树立学习与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标杆人物,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典范作用,塑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充分认识家庭生活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重要地位。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对社会成员道德品质修养有巨大影响。在建构优良的家庭风气与氛围时,要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思想内容,结合当前道德文明的新要求,采取潜移默化、教育熏陶等方式。在保证个体家庭和谐的同时,各社区、村落应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及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邻里规范、村规民约,以期达到邻里生活圈内守望相助的目的。

  (作者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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