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国家近年集中撤销625家驻京办事机构,并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然而,记者近期在北京走访发现,很多应撤销的县级驻京办纷纷改头换面,有的改名为“在京工作人员服务中心”,有的改为“驻京联络处”或公司、会馆。一些高校也以“驻京研究院”等名义,变相设立驻京办。(1月22日《人民日报》)
命令撤销的驻京办为啥不能撤销?已经撤销的驻京办为啥“死灰复燃”?关键是一个“利”字作祟。熙来攘往皆为利——作为地方而言,如果不设驻京办,“很多项目、资金都要中央部委审批,不派专人联系的话肯定会吃亏”;作为驻京办工作人员而言,一个县级驻京办工作人员“仍享受正科级待遇,编制在县里,工资照常发”。
设立驻京办的最大好处,无非就是“跑部钱进”。然而,其危害却是好处无法比拟的。第一,浪费财政资金。一些驻京办每年花费财政资金,动辄几十万元、数百万元。第二,驻京办的任务主要就是接待,说是接待,其实就是公款吃喝。西南某省驻京办一名工作人员说,去年一年仅公务接待就超过2000次,这2000次接待中不知流走了多少真金白银?第三,存在不少问题甚至腐败。比如,驻京办助长逢年过节送礼歪风,让一些领导借机谋私利。
正是驻京办的存在利少弊多,国家才撤销一些驻京办,但驻京办总是难说“再见”,原因何在?一个巴掌拍不响,原因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地方上——地方建设发展项目审批很多都集中在中央各部委手里,“跑部钱进”成为投资最少、见效最快的途径;另一方面在中央部委——为啥必须“跑部”才能“钱进”呢?这些部委能不能多下基层,把钱用到最需要用钱的地方?正如专家所言,驻京办其实就是“特权怪胎”,极易滋生腐败,只要跑项目、要资金需求不止,一些驻京办就会“死灰复燃”。
要让不该有的驻京办从此消失,要防已经消失的驻京办卷土重来,方法只有一个、途径只有一条,就是要铲除“跑部钱进”的土壤。第一,重新清理整顿各级各类驻京机构,疏堵结合,打击私下运行的县级驻京办;第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防驻京办成为治理公款浪费腐败的薄弱环节。第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三公”消费支出,从根本上杜绝驻京办乱象。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