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念好“防、管、惩”三字经

2013年12月12日 07:3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核心提示

  长远看,唯有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真正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才能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本期“经济日报 中央电视台联席评论”关注话题——念好“防、管、惩”三字经。

  中国气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等13地均创下历史纪录。这是一个令人十分忧心的消息。

  这些年,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花了很大气力,也取得了不小成绩。但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却难言乐观。雾霾天气的多发、频发,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过去,北方的秋天往往是秋高气爽、天高云淡,但今年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以往,“长三角”地区少有严重雾霾天,但如今大气污染不仅仅“光顾”京津冀,长三角地区也很厉害。今年12月新出现的这场严重雾霾,就让从南到北20多个省份、100多个大中城市饱受其苦,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呼吸防护口罩一“罩”难求的现象。“十面霾伏”、“逃离大城市”,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新谈资;严峻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

  事出必有因。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有着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与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密切相关,但也不得不承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不系统、不完善。源头上,没有建立起有效防范的制度,许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不到位,“九龙治水”问题突出;过程中,没有建立起严密监管的制度,缺少资源环境方面的警示和约束,一些地区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后仍在过度开发,污染物排污许可制、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健全;后果上,没有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没有追责,对那些偷排、超排甚至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法企业,也只是象征性罚款,与其非法收益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

  制度最具根本性。空气污染不能指望“刮大风”来治理,河流污染不能期盼“发大水”来冲刷。长远看,唯有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念好“防、管、惩”三字经,真正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才能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源头严防是治本之策。我国人口多,资源禀赋差,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从源头抓起,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过程严管是关键。只有切实把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污染物排放许可等制度完善、落实下去,实现监管的有效、有力,才有可能遏制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行为的出现。后果严惩同样必不可少。眼下,念好“惩”字经,重要的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那些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团糟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究责任,不能出了事拍拍屁股走人、“官帽子”照戴;对那些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企业和个人行为,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其掏出足够多的“真金白银”,使之不敢触及生态“红线”。

  念好“防、管、惩”三字经,说到底还是要靠转型、靠改革。经济发展方式不转变、单纯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不改变、资源价格和环境损害成本过低的现状不打破,盲目开发、过度开发就有动力,粗放发展、野蛮发展就有市场,蓝天白云也就仍会是奢望。

  (本文执笔:马志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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