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不得吃鱼翅”还应有下文

2013年12月10日 07:03   来源:红网   夏余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12月9日《新京报》)

  其实在去年,国务院就明确表示将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这一消息曾引来人们的热议和调侃,认为“禁个鱼翅还得等三年”,实在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只能说,我们反腐的力度还不够,管住官员的嘴也还没有动真格。而此次中央明确规定不得食用鱼翅了,倒是令网友们倍感“意外”,这还不到三年的时间就禁止了,速度也比我们预想的提前了好多。

  看来中央再次加大反腐力度,也动了真格,官员们以后想肆意妄为的大吃大喝就比较困难了。实际上,公务接待历来为我们所诟病。因为我们都知道,公务接待已经变相的沦为了大吃大喝。一些地方整日里忙于“公务接待”,胡吃海喝导致民怨沸腾的事情也并不少见。乃至因官员们的胡吃海喝引起纠纷的,亦是屡见不鲜。为此,还有很多政府“定点”饭店或讨债或关门的新闻频见于报端。

  此次中央的规定,给了官员们的胡吃海喝以当头棒喝,但相比其他国家我们的力度还是偏弱了点。比如在禁止鱼翅上,很多国家都已经立法禁止出售和经销鱼翅了,而我们才刚刚开始禁止鱼翅端上官员的餐桌。可见,我们的步伐总是要慢上半怕。至于在公务接待上,意大利、印度、新加坡等国就明确规定,禁止政府机构和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相互接待,不得报销国内接待费用,公务接待只能针对外事活动。

  在美国,官场内部用公款请吃请喝的应酬是绝对没有的。而我们依旧保留了公务接待,只是将其标准降低了。不禁止而只是降低标准,就会给大吃大喝留下“回旋”的余地。比如之前的禁止喝茅台,不照样有人将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内去喝么?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方面,官员们的“智慧”可谓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印证!你不是禁止吃鱼翅么?明的不行,暗里耍个花样照样能吃上鱼翅。

  况且不吃鱼翅也可以吃其他类似的食物,只要价格相当摆在桌子上“高端大气上档次”就可以。像爱喝酒者,不让喝茅台就改喝洋酒。如不久前刚刚落马的陈安众,据说喝洋酒至少五千块钱一瓶,并且陈安众还酒量惊人。禁喝茅台的规定,恐怕在陈安众等面前也就“失效”和不起作用了。官员喝洋酒,不还是一样的奢侈浪费,不还是一样的挥霍无度?

  因此如果一定要保留公务接待,也就必须要有管住官员的嘴和手的有力措施,否则禁令就发挥不了太大作用。在此方面,我们不妨借鉴一下日本和英国的经验。在日本,治理公款吃喝一靠严格规范公款支付,二靠严厉监督公务人员。同样,英国亦是如此。除了制定严格的花费标准外,请什么人吃饭、花费多少都必须按照规定明确记录在案,媒体和公众都有权利要求公布这些记录。

  而在这其中,第三方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毕竟官员吃喝的费用都是来自纳税人,纳税人自然有权利去查看和监督自己的钱如何使用。仅仅向上级汇报,或公示给上级看远远不够,也无法取到真正监管的作用。不公开,就没有透明;没有透明,又哪里谈得上监管?上级监管下级,就像父母管自己的孩子,还是会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也无法从根本上去杜绝官员的吃喝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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