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出动消防车救猫要脱离价值判断

2013年11月15日 10:34   来源:东方网   郭文斌

  昨天上午9时左右,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附近,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扬州这一救猫行动引争议,有人点赞,有人反对称占用公共资源。(11月14日《现代快报》)

  消防动用22米登高车营救被困小猫,这是注定会引发质疑的事件,从要救的角度看,猫也有生命,消防战士用登高车救猫也是爱心的表现,况且在国外还有出动直升机救猫的。这体现了消防战士服务人民无小事,也是尊重生命的一种表现;从不救猫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杀鸡用牛刀”,是资源浪费。毕竟救猫不是消防战士的“任务”,如果在救猫的过程中,发生了火灾,又该怎么办?难道忍看生命财产受到损伤,而先救猫再说?任何人的生命都不比猫珍贵。有限的资源应该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救有的救的理由,不救有不救的道理,似乎谁都很难说服谁。其实,“消防救猫”的背后折射出“救助专业化”的困境。主人喜爱猫,确切地说,猫已成为家里的一分子,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猫的生命消失。想要救它,但凭自己的力量很难,出于对公共救助的信任,也就将救助信号传送到了消防队,消防队出于为民服务,也为了猫的生命,也就要去救了。如果“见死不救”,哪怕是一只猫,恐怕也会受到质疑。本来,救猫不该让消防战士去做。如果有专业人士可以代替,也就一切迎刃而解了。

  说起来,猫的主人也并非一定要想让消防队去救猫,只因为不去找消防队,又去哪儿找人救猫?而消防队接到救助电话之后,如果不亲自出动,又让谁代替呢?这就是现实的困境。有些事情,本该是由专业人士去做的。可却很难找到专业人士干。比如有人掉河了,打电话给110,结果警察来救人了,可却不会游泳,结果掉水的人却没有被救上来。诚然,警察也该会救人,但救人,显然不是警察的“专业”,有些警察是不会游泳的,退一步说,即便是会游泳,也不一定就有救人的技术。如果警察找到救助电话之后,能够立马联系专业人士,救人就有了保障。

  猫的主人如果不求助于消防队,去求谁?唯有解决这一个难题,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质疑消防队该不该救猫,应该跳出值不值。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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