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乘客连抽耳光后还手获刑合理吗

2013年11月07日 07:01   来源:红网   尤雪玲

  因言语不和,公交车司机张强(化名)被抱婴儿的女子抽了几个耳光后,将对方打倒在地,导致母女俩受伤。昨天上午,因考虑到女子本身的过错,昌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张强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据了解,女子也因打人被行政拘留5日。(11月6日京华时报)

  司机被乘客连抽耳光后还手获刑合理吗?据当事人讲述,事发当天休息的他乘坐公交车出行,准备从前门下车时,一个小女孩不等他下车就冲上来挤在他面前,弄得他差点下不去车。张强随口说了句“小屁孩”,因而引起小女孩母亲王静不满。在争吵过程中,王静打他3个嘴巴,他见对方抱着孩子都没有还手,打到第4个时他才还手。

  尊老爱糼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善待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对每个公民来说早已入脑入心。可能是社会的倍加关爱,也可能是法律多数时候都在倾向弱者,以致于时下很多的老人、妇女这类弱势群体,在公众场合变得更加的强势。网上经常有报道,地铁里、公交车上屡屡发生不给老人让座,老人动手打人的现象;公众场合发生男女争吵时,女性动手打人的现象也是时常发生。被老人、妇女殴打时默默忍受不还手那是有“涵养”;相反如果在忍无可忍时还手反击便构成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就拿上面这条事件处理结果来说,司机张强以故障伤害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而抱婴儿的女子因打人被行政拘留5日。笔者就是一名普通民众,不能熟知法律,所以不能对这种判处做以评论。但是从道德层面来说,这种处罚似乎不合理。女子连抽司机四个耳光,难道这不是在故意伤人吗?这样的处罚会让女子以后更加的蛮不讲理,对民众也不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从另一方面来说,女子固然有错,但那毕竟是个弱女子,还怀抱婴儿。当这位男士受攻击时,完全可以在不伤害女子的情况下将其制服,没有必要出重拳将其母女打伤。试想如果是你的妻子被陌生男子打伤,你的心里会是什么感受?

  传统美德是全民的问题,年轻人、老年人、妇女、儿童都要有美德。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是大家共同的目标。笔者真诚地希望大家能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彼此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计较;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懈怠,以一颗感恩的人看待世界,而不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摩擦,便上演全武行,不但损害自己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德形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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