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瞄准整治7大问题,“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是其中一条明确规定。(11月5日《京华时报》)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制度,在开阔眼界、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方面曾经起到过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官员公费出国考察逐渐异化、愈演愈烈,正在演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腐败”。
有的地方,考察性出访成一种职级待遇。如“省部级官员每年可以两次出国考察,局处级官员每年可以一次出国考察”;“一年出国考察一次的,可以考察两个国家,时间不超过12天”,等等。有的单位,考察性出访成一种工作奖励。如“公务员如果能连续3年在考评中拿到‘优秀’,就可以奖励一次出国考察的机会。”有的贪官,考察性出访成一条出逃途径。如杨秀珠、卢万里、蒋基芳、程三昌、胡星、高山、忻伟明等一串串贪官,都是以出国考察的名义成功出逃。
总而言之,很多考察性出访“醉翁之意不在酒”,从媒体报道中的“境外13天行程只有一项公务活动”、“人均4991元入住撒哈拉大酒店”、“说去华东却直奔国外”可见一斑。
事实上,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中国的发展,考察性出访效用不断弱化。信息时代,“天涯若比邻”,官员们有心学习的话,完全可以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技术,实现“秀才不出门,而知天下事。”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取得的不少“前列”、“一流”、“领先”成果,更使中国成为别的国家“考察性出访”的目的地之一。
一方面,考察性出访泛滥成灾,防不胜防,拿着“制度”的挡箭牌让人难以打个正着;另一方面,考察性出访“事半功倍”,“入不敷出”,其时代使命不再。叫停考察性出访,正可谓“快刀断乱麻,一拳碎黄鹤,使百千亿蠕蠕恋旧之徒,瞠目结舌,一旦尽丧其根据之地”,从中更不难看出中央破藩篱、治顽疾、反腐败、促改革的巨大政治勇气、智慧和决心。
不破不立。践行群众路线,解决“四风”问题,必须把握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快刀断乱麻”的精神,以“破”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肥型制度”为抓手,才能“立”出群众满意度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作善成。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