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就是“拦路虎”

2013年10月23日 07:04   来源:红网   吴海霞

  “这几天物流园内货车出不来进不去,我们这生意怎么做?”近日,通州区潞西路董村路段开始大修,实行道路封闭,堵住了隔壁村的一家物流园,负责人朱先生愁眉不展。虽然想借道董村的村路,却遭村里拒绝。10月21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想用村路得向董村交500元办证。对此,通州区发改委称,此收费没有备案,属于乱收费。(10月21日千龙网)

  诚然,“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地方政府赤膊上阵,以村里出资修路为由,禁止社会车辆通行,显示出为本村利益撑腰的正义感,看起来行得正、坐得端,不会招惹无端的怀疑。然而从逆向解读,就可以看出:这是在拿公共利益做“绑票”,上升到法律上,可能就是违法犯罪——把公路给拦上,不给钱就不让走,如果谁都可以这么做,社会岂不要乱套?

  由感而发,笔者不禁联想起古代强盗的一句话:“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虽然土匪恶霸的年代早已过去,但这种类似的做法,如今却演绎出“现代版本”。私自设卡、违规收费,这样的做法有没有一点“拦路抢劫”的味道?

  顾名思义,公路就是公共道路,地方政府理应维护公路的公用性。虽然这条路由董村出资修建,但是“大小货车禁止通行”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而“没有通行证不让过,必须到村委会交钱去办”的行为更让人难以接受。须知,这些强制规定,实则是地方政府的“霸王条款”,折射出来的是扭曲的政绩观。

  众所周知,村域经济和园区经济都是经济,理应互相支持,互利共赢。然而,董村为了一己之利、一村之利,竟然把公共道路变成私家道路,擅自“主宰”道路的使用权,封堵了园区的出入通道,致使园区和企业发展收到严重影响,这是典型的以我为中心,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从本质上看,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政府部门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国家和集体利益,在管理活动中滥用行政权力的表现,其根源在于利益链条的畸形缠绕。如果不斩断这些“恶意链条”,发展环境就会被严重破坏,政府形象就会严重受损,招商引资就会严重受阻,经济发展就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保护带来落后,开放导致进步。实践证明: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保护”不了地方的发展,还会制约地方的发展,而整治地方保护主义,拆除藩篱、合作共赢,才是我们惟一正确的选择。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各级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在履行工作职能、进行经济决策时,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积极合作的姿态优化发展环境,绝不能扮演“拦路虎”的角色。

  地方保护主义滋生太多“瘟疫”,而且是一场永远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希望违规设卡收费不会“重演”,更希望地方保护主义早日寿终正寝。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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