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被捕:网络“谣滚”莫要“嗨翻”自己

2013年10月18日 15:48   来源:光明网   刁志超

  昨日,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网络名人“边民”。“边民”,真名董如彬。警方认定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三个罪名。董如彬承认,自己收人钱财,替人发声,发表虚假不实言论(10月17日《新京报》)

  继“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大V”因造谣被捕之后,所谓的意见领袖“边民”又再次走进了人们的视线。不过这次应当是他在网络上的最后一次火了,接下来他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锒铛入狱自食苦果,由此我们也看到了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正如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了在网咯上发帖或是发表自己的意见、见解和感受。如果说这些是在一个合理合法的可控范围之内,本无可厚非,这也是一种纾解压力、打击腐败和消除人内心不满等的一种有效方法。正所谓说破无毒,但是如今网络却被有心之人拿来利用成为了造谣牟利的工具。不仅污化了网络环境,同时为国家、社会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也为相关集体及个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谣言看似简单,但是“谣滚”起来却力量惊人,短时间内评论转发量即可上万,累计评论转发量可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有心之人的巧言捏造和部分人不假思索的以讹传讹。自媒体时代,不良信息能够以井喷式的速度发酵和传播,危害可见一斑。就拿7.23甬温动车事故来说,由于秦火火捏造了外籍旅客获天价赔偿的爆点,一时间把舆论导向了中外不等这个伪命题上,而忽略了整个事故救援的阶段过程,造成了事故救援及其后续工作的被动局面。

  网络谣言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看似虚拟的行为实则对现实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虽然我们都在标榜言论自由,但是其也应当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言论自由绝不能与谣论自由混为一谈,更不能成为捏造虚假事实博取眼球或是牟利的工具,否则就必须让他翻身下马。这是保证网络环境得以清新和谐的根本。

  同时也需要提醒的是,在互联网信息迅速发展的今天,还请相关部门加快发现谣言和辟谣的速度,莫要视而不见更不要欲盖弥彰,因为尽快澄清事实是斩断谣言翅膀的不二法宝。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