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每家限养一只狗难以解决城市狗患

2013年10月11日 08:03   来源:红网   孙明

  为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哈市实际情况10日发布通告,就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具体作出规定。根据《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哈尔滨市城市建成区,凡符合条件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10月10日《哈尔滨日报》)

  为了加强犬类管理,哈市出台的犬只管理办法规定: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并实行一犬一证制。这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狗患,但恐怕此举只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狗乱象和烈犬伤人。

  此次哈市的规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9年广州就明确规定每户限养一只,并在细节上下足了功夫,比如母犬繁殖幼犬的,幼犬必须在三个月内处理,无法自行处置的,需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哈市的规定就仅仅单纯限制狗的数量,没有考虑到狗的繁殖,就显得有点过于粗放。

  诚然,城市违规养犬以及犬只扰民伤人的事件日益严峻,限制狗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管理的压力。但要想一劳永逸,恐怕光靠限制狗的数量还远远不够。公安、司法、卫生防疫部门还需要做好协调工作,真正使“黑户狗”和流浪狗纳入到监管范围,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否则只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单纯限制狗的数量,甚至可能会给狗带来生存危机。比如为了每户一只狗的指标规定会使得狗主人倾向于给狗直接做绝育手术或者直接遗弃了事,因此保护狗的条例及时跟上才能取得一定效果,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

  其实,与其限制狗的数量,不如重罚随意遗弃犬只的主人,加大遗弃成本。或者发挥社区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规范狗主人的不当养狗行为。因为狗患不在于狗数量的多寡,而在于是否监管到位,或者扰民犬、伤人犬只是否纳入到监管之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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