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在“限养一只狗”上较劲

2013年10月11日 07:20   来源:燕赵晚报   毕晓哲

  为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发布通告,就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具体作出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10月10日《哈尔滨日报》)

  “限养一只犬”的通告发布之后,引来了部分人群质疑,一只养也是养,养两三只为什么不可以?肯定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在笔者看来,争执究竟可以养几只的意义并不大。养犬多少关系城市公众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满足个别养户喜好的问题。

  循着这一思路,继续纠缠在“限养几只”上,意义已经不大。城市公众接下来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在目前“限养一只”的地方性法规之下,如何履行好各自权利和义务的重大问题。一方面,政府管理者作为居间者和管理服务者,既然代表民意和公众发布了“限养一只”的规定,就应该履行好后续的政府服务。必然包括,如何让办理养犬证照的市民百姓办事方便快捷,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养犬者的办证和审批负担,还包括便捷和低廉的开展犬只防疫检测的程序服务等等。这都是政府方面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无论是养一只还是“养两只三只”,理论上是养的越多责任越大的关系。养犬户能不能在获养犬批准后,履行好不扰民义务?能否真正保证犬只按时防病防疫?能不能时时刻刻履行好监管犬只确保公众安全的责任?等等。这才是养犬规定的核心和实质问题。

  家庭获准养犬数量,直接关系城市犬只管理难题,既要满足部分人群的饲养喜好,又必须尽可能将这种喜好控制在不影响和侵害他人权利范围之内,在笔者看来“限养一只”不乏管理智慧,也是城市管理犬只的承受极限。仅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养犬家庭超95万,如果放开“一犬制”,犬只将要膨胀到什么程度?估计不忍卒睹。而与狂犬病有关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其发病死亡率为100%。2012年北京市狂犬病疫苗接种近17万人次,伤人动物以犬只为主,占83.02%。其他城市情况估计也不会乐观。再加上前一段时间,某地发生6岁女童被恶犬残忍咬死事件,更是令人对如何管理犬只增加了不少担忧。

  由是观之,即使是哈尔滨最大限度考虑方方面面因素最终确定限养一只,今后城市犬只安全的管理工作仍然千头万绪、不容乐观。就此,我认为那些喜欢犬和喜欢养犬的人群,一定要充分理解尊重和支持时下的规定”。应该充分意识到,在一个无数城市市民共同组成的城市,在一个城市资源的公共属性之下,允许家庭个人养犬一只已经是城市的容纳底线和其他市民大限度的私权益让步了。即使获养一只也不容易,饲养户更应该理解这种限养,以更多的责任义务去回报城市其他公众对饲养犬只的宽容。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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