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特供酒,“大力支持”?

2013年09月30日 07:10   来源:红网   乔志峰

  黑龙江黑河特供酒3000箱起步专供机关。近日有网友反映,在黑龙江黑河能见到“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等产品。在当地,一个叫“鹿源春”的牌子,生产了很多种特供酒。(9月29日《南方都市报》)

  今年3月,国管局等几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很显然,黑河出现的“特供酒”属于名副其实的顶风违纪。不过仔细看了新闻后,俺觉得这样的特供值得“大力支持”。

  如此特供可以节约公款。一名“鹿源春”公司的销售人员给出了几款特供酒的报价:海关的酒是240元一箱,都是一乘六的;交警的是248元。乖乖,一瓶酒才平均40块呀,也太便宜啦。相信大伙儿都还记得几年前的一个新闻:四川剑阁县人事局局长曹正直在一家渔庄请客,带的两瓶茅台不够喝,由饭店去代买了一瓶茅台。结账时,局长称用餐时所买的茅台酒味道不对,而且980元价格太高,把卖酒的大爷叫到饭店骂了几句。后又仗着酒兴,冲进老大爷的铺子当众给了大爷两耳光。对此事,人事局办公室主任袁术健说:“曹局长主要还是想节约用钱,人事局花钱很紧张的,修房子等还有欠账。”——喝茅台是为了“节约用钱”,那么,喝40块一瓶的特供酒,岂不更是艰苦朴素、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先进典型了吗?

  如此特供可以扶持当地企业。订购了鹿源春“海关特供”酒的黑河海关向哈尔滨海关报告称,2011年,黑河市政府要求黑河市域各单位部门对“鹿源春”公司予以扶持,并口头通知自行订购白酒。原来当地相关部门的特供酒是“奉旨定制”的呀。类似限制公款吃喝、却对本地产品网开一面的现象并不罕见。例如,为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河南信阳市纪委2011年就特别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俺觉得这挺好——既摆出了反腐倡廉的高姿态,又借机扶持了本地企业、拉动了本地经济的发展,真是一石两鸟、一箭双雕呀。

  当然,俺也清楚地知道,任何特供都是不合理的,公款吃喝、公费接待原本就不应该存在。可是,根据国情判断,这些问题一时半会儿还真难以根除。在现有环境下,俺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对如此特供表示“大力支持”啦。俺之所以在“大力支持”上加个引号,就是为了表明俺无奈而矛盾的心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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