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品还未销声匿迹警示了啥?

2013年09月29日 10:32   来源:荆楚网   施亦芸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听众反映,在黑龙江省黑河市能见到“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等产品。(9月29日中国经济网)

  今年3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做法就已被明令禁止。自从发出“特供禁令”后,虽然市场上已经少见 “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然而对于党政机关来说,特供品还在以其他形式出现。一些机关单位确实不再用“特供”标识了,但实质上仍在享用着从烟酒到蔬菜等特供产品。而

  黑河市这款名为“鹿源春”的酒,如今也不再写“特供”两个字,改写“内参”,但实际还是专供某一单位。叫法变了,但换汤不换药。当地市民反映“鹿源春酒业商店里就摆着,纸盒箱印着黑河交警特供酒。你要上商店说海关特供酒来一箱,他也卖。但是就不是大张旗鼓的。”可见,特供二字以及与特供相关的一些概念,除了专供政府机构甚至个人,也是利用政府招牌和权力招牌拓宽自己的销售渠道。

  中央禁令之下,特供品还未销声匿迹,已经暴露出在监管的缺失下,权力未受控制以至于“特权”还在横行。对于这些现象更应警觉,禁用“特供”标识之后,还要谨防特权的使用更加低调而隐蔽。

  “特供”现象不仅是党政机关的作风问题,更是公权力运行的失范问题。“特供”的背后就是特权,要从根本上遏制“特供”、“专供”,必须将特权关进笼子,向特权说“不”。消除“特权”滋生的土壤,一方面要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将特权关进笼子,另一方面需要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将权利涂上防腐剂,避免其异化为特权。

  作为领导干部,更应摒除“特权”意识,对公权力心存敬畏之情。只有认识到权利来自于人民,自己手中的权利不是为领导服务,也不是为本部门服务,而是为民众服务,“特权”意识才会失去滋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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