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一则关于常州溧阳戴埠镇李家园村书记杨良清“聚众赌博”的视频在常州各论坛上出现,引发关注。发帖人称该视频早在今年8月就被曝光,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杨良清“仅被罚款500元了事,官照做,班照上”,网友对此质疑颇多,还称其为“最牛村书记”。(9月27日《现代快报》)
作为村干部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多的是代表我们干部整体的形象,代表我们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因而由于干部手中有权力,因而身份存在特殊性,则干部行为就备受关注。然而对于村干部聚众赌博到底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因而对于这样的定性,或许我们的村干部并不能界定为赌博,因而对于我们的公安机关而言,这样的处罚即便我们认为干部应该罪加一等,但是这还上升不到犯罪,因而公安机关也是无权加重处罚的。
或许对于我们的干部,我们的人民是不理智的,换句话说这样的娱乐活动在我国还是十分常见的,只是将事情放在村干部身上,事态就是无限的放大,我们的人民总是有太多的质疑,毕竟公信力有些降低。然而作为我们的村干部,即便顶着干部的头衔,而却没有干部的编制,并且待遇较低使得干部整体素质较低,因而对于我们的村干部或许我们也不能太多的要求,只要我们的干部不违法,不违背道德,即便有些小问题,教育引导就好,无需过多的解读。
然而对于村干部自身,我们既然已经是顶着干部的头衔,不管我们有多少的委屈,但是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为人民服务,那我们就应该全心全意。如若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已经降低,那我们就应该重新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继续在干部的位置上,是不是觉得愧对我们的人民呢?是不是该脸红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