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是怎样炼成的?

2013年09月02日 09:17   来源:荆楚网   米粒

  村委会接受委托负责一项重大工程,涉及征地拆迁还建工作。还建过程中,青山白玉山街群力村6名村干部借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涉案总金额达600余万元。(荆楚网9月1日)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我们的村干部也不作为我们国家公职人员编制管理的一员,因而对于我们村干部的管理,不知道应该是说缺失呢还是滞后,而正是由于我们对于村干部的监管不力,而使得我们的小官最终演变成不受管束的大贪。而在谩骂和悔恨声中,我们又该作何感想呢?笔者认为只有从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预防这样的悲剧。

  首先,我们要提高村干部的素质修养。村干部作为直接选举产生的基层组织干部,在文化修养方面没有做硬性的要求,因而当选的干部基本是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甚至有部分地方的村干部还只有小学文凭。并不是说村干部需要多高的文化修养,只是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他们在法律常识方面就相对缺乏。而面对诱惑的时候,自然思想就会发生偏移,甚至会以为那是自己工作所得,并不会构成犯罪,因而滋生了贪污腐败的念头。

  其次,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村干部是不在编的基层组织管理者,他们的工作是完全自主的,独立核算的组织。村上工作,村两委基本完全自主,因而他们有完全的主动权和分配权,他们可以既掌管村上主要工作,也可以兼管财政大权,这样的条件下,也必然会有私心和偏心。

  最后,我们也要看见村干部的待遇低的情况,而提高待遇也是我们的重要解决之道。拿我们当地的村干部待遇来说,村干部待遇800元左右,而社长这样的干部待遇更低,每月200元左右。这样的待遇不得不寻找其他的途径增加收入,有人说他们完全可以种地,也可以发展其他正当的副业,然而在现今繁重的工作任务下,这样的想法也很难实现。

  只有在提高我们物质保障的基础上,加强不断学习,从精神层面提高村干部的基本素质和文化修养,在配合我们的监督和制约,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障我们干部的廉洁性。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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