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例强拆败诉不是耻辱但需反思

2013年09月02日 10:46   来源:荆楚网   米粒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到证实,该院近日作出的一份行政判决书认为:建筑公司拆除羊毛衫市场内的房屋系受邱隘镇拆迁办委托而实施,产生的法律后果仍应有镇政府承担。(法制网8月31日)

  对于强拆不管怎么说,这个强字始终是要不得的,毕竟作为我们的平等的社会,即便是我们的政府也应该站在平等的角度考虑事情。或许这件事件上我们的政府也是觉得委屈,毕竟我们是有拆迁协议的,但是我们的另一方却出尔反尔,这对于我们的政府来说颜面何存,况且这样的忽悠让我们的政府情何以堪。

  然而作为我们的政府,即便有时候受些委屈也是难免的,毕竟我们的社会管理是大有学问,作为我们的人民群众素质是参差不齐的,而作为我们的社会管理者,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埋怨群众的不足,更多的时候我们应该从自身下手,看我们在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我们需要怎么样去引导我们的人民,改变如今的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让我们的人民综合素质能够显著提高。

  不管我们的政府是不是委屈,但是确实这一项目并没有领取拆迁许可证,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涉案项目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如果一方不同意履行拆迁协议,另一方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而对于这样的事件,即便这是我们政府强拆事件首例败诉,但是这跟我们的耻辱是搭不上边的,只是从这样的事件中,我们的政府需要看见自己的工作中的不足,逐步的完善自己的工作,让我们与人民的沟通更加的顺畅,也让我们的工作更加的符合人民的期望。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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