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带酒瓶执法,停职不是终点

2013年09月27日 09:01   来源:荆楚网   米粒

  “河道是我管的,交什么停车费?”9月25日晚,广西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一副支队长李某某嘴里喷着酒气、带着白酒来到柳江边的河堤,拒交停车费,还冒出如上雷语,并摔坏收费员手机。李某某目前已被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京华时报9月27日)

  “带酒瓶执法”确实还是新鲜事,而干部的雷人语录却也并不新鲜,只是这样的执法不知道是糊弄自己还是忽悠百姓,或许这样的掩耳盗铃只是会让我们的干部更加的难堪。然而不管是对“带酒瓶执法”还是干部雷人语录的惩处,停职都仅仅能够作为事件的起点,而更多的我们还需要深挖根源,对症下药。

  或许让犯错误的干部承担责任,免职是难免的,毕竟犯错误也就需要反思,也自然不适合再从事领导职务。然而免职不是我们的目的,自然也不应该成为事件处理的终点。我们应该反思,到底如何才能让干部从这样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事件重复发生,怎样才能让我们的法律法规更加有力度,这些都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免职只是起点,只是第一步,而要达到预期的终点,还要走好每一步。

  或许对于我们的干部执法,我们的制度是宽泛的,而对于干部执法应该是什么具体的样子,或许我们的法律法规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因而我们的干部更多的是随意性。然而作为干部,我们只要有最基本的官德,就应该保证自己的私人事情不能影响到我们的正常工作,很显然我们干部酗酒已经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思维和工作能力,也就应该反思。

  而作为干部,执法何以就是大过天的,何以就可以胡搅蛮缠、蛮不讲理的,可见我们的个别干部受官本位特权思想的影响是很深的。而我们的干部却恰恰忘记我们手中的权利来自谁,又应该回归谁,或许我们的干部真的需要重新接受教育,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反思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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