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特区”貌似可笑,其实不妨一试

2013年09月27日 08:13   来源:扬子晚报   湖南 盛翔

  2011年提出“廉政试验区”概念以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始终坚定自己的想法,要更好更快地让一部分地区或部门先廉洁起来。任建明相信,同样的方法也能够有效地推动政治领域的现代化。他一再强调,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9月26日《新民周刊》)。

  经济改革有经济特区,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反腐倡廉也要搞“廉政特区”,让一部分地区先廉洁起来。——任建明教授的想法,粗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颇为荒唐可笑。一是,“让一部分地区先廉洁起来”的潜台词很不好;二是,先富带动后富都有些理想主义,更遑论先廉带动后廉了。因此这一说法引来了一片质疑和嘲笑。

  事实上呢,“让一部分地区先廉洁起来”的潜台词不好听又怎么样,我们应该和中央一样,证实腐败事实。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下决心反腐败,而且不应该只是在力度上治标,更应该在制度上治本。至于“先廉带动后廉”,其实是公众对于“廉政特区”试验价值的一种误解。

  确实,“廉政特区”和经济特区完全不是一回事,特别是对政府官员而言,后者因为看得见的好处而充满干劲,前者却是典型的自我革命,而且没有激励,难以在短期内看到实效——阿勒泰官员财产公开人走政息,就是典型的例证。

  我之所以认为“廉政特区”不妨一试,是因为它的价值根本不在于“先廉带动后廉”,而在于测试系统风险同时积累改革经验。谁都会说,腐败为法律所不容,反腐没有什么“特区”可讲,必须全国同时廉洁起来;可做事不是口号,需要做方方面面的现实考虑。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更是如此。

  “廉政特区”试点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小范围测试根本性的反腐制度改革,来检验系统风险究竟有多大,是否在可控的范围之内,是会危害社会稳定还是有助于社会和谐?如果那些有代表性的“廉政特区”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良好的制度改革,不仅有可能为反腐败找到一条可行的路子,而且还会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现实的途径。涉及到官员利益的改革,不是常说“时机不成熟”吗?不试点一下,怎能知道时机是否早已成熟?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官员财产公开也好取消养老金双轨制也罢,公车改革也好灰色收入治理也罢,都不妨在“廉政特区”的试验田里试一试。“实干”永远要比“空谈”好,哪怕只是“让一部分地区先廉洁起来”,我们也应支持。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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