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有群众举报称,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为嫁女举办豪华婚宴,接连4天设宴100多桌,并收受大量礼金。经核实,芮城县纪委认定梁永安嫁女存在违纪问题。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梁永安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副检察长等职务。(9月24日新华网)
女儿婚庆宴请,应是情理之中,亲朋好友聚一聚以示祝贺,这无可厚非,但凡事有个度,宾客超1000人,大摆筵席4天,并收受大量礼金,而偏偏这位新娘的父亲是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试想,若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结婚,有个十来桌也就不错了,何来宾客络绎不绝?何来大量礼金?
反对奢侈浪费、严禁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就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加以“严禁”、“反对”。但就有少数领导干部为了讲排场、比阔气,顶风违纪,凡事都要设宴请客,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的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一些官员热衷于借乔迁新居、子女入学、子女结婚、父母生日等时机,大肆设宴收受礼金。也正因此,有不少官员受到了处理,政治前程因“大操大办”而终结。甚至,“大操大办”也成为一些官员受到法律惩处的“导火索”。这一次,面对上级禁止大操大办的规定,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为何我行我素,大摆筵席4天为女儿办婚礼呢?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种大操大办的屡禁不止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严重亵渎,成为国家权力机制走向瘫痪腐败的一个有力的突破口。它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政府官员作为人民公仆的公众形象,更是动摇和降低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几十年来在中国人民心中所形成的深厚的民意。
应该说,副检察长梁永安的大操大办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而且,也损害了党的形象。面对梁检察长这样的行为,芮城县纪委高度重视,不仅将梁检察长的大操大办查个水落石出,而且,还以大操大办为突破口,并对他进行了严肃处理。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梁永安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副检察长等职务。
其实,屡禁不止的背后往往是惩处不力,如果相关部门能像芮城县纪委一样,行动迅速,认真调查,从严处理,官员利用各种机会大肆宴请的现象就会减少,甚至逐渐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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