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娱乐会所找歌厅小姐陪唱并由私营企业主埋单,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被山西省纪委给予处分。
此案一经曝光便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不仅是因为文晓平等人的身份特殊,更缘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开展反“四风”行动的敏感背景。故此,其知法犯法、顶风违纪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不言而喻。
透过副检察长等6名领导干部“奢靡娱乐”的丑闻,人们不难看到其腐化奢靡、私企埋单、公车私用等明显违纪之处。而对于这些不当之举,党规党纪和职业规范都有明确无误的制度禁令,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等。但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联系到前不久上海四名法官的“集体招嫖”,制度监管的疲软乏力由此可窥见一斑。
表面看,副检察长的“奢靡娱乐”是拟为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但实质却是对制度法规的漠视和不屑。在现实生活中,降低人生境界、醉心声色犬马已成为某些官员难以自拔的颓废顽疾。而从同时被查处的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那句“居要职,常自省,时时防微杜渐。铸钢骨,不忘本,处处为民操心”的廉政诤言,人们更看到其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两面”做派。
应该说,副检察长等人的明知故犯和顶风违纪,除了对制度法规的漠视不屑外,自感私密、心存侥幸也是其主要心态。尽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人所共知,但抱有心存侥幸的顶风违纪者仍大有人在。对于他们,违规受罚也许是最刻骨铭心的教训。
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因“奢靡娱乐”被查处,一些领导干部也从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面对各种利益诱惑,要做到自尊自爱、慎独慎微,并好自为之。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