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有群众举报称,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为嫁女举办豪华婚宴,接连4天设宴100多桌,并收受大量礼金。经核实,芮城县纪委认定梁永安嫁女存在违纪问题。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梁永安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副检察长等职务。(新华网 9月24日)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地遵守各项规定,从俭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基本上遏制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现象。但是,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凡事都要设宴请客,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的确,婚丧嫁娶对任何人、任何家庭来说都可谓是生活中的大事。而之于领导干部,因其是公众人物,特别是有权动用公共资源和利用其权力影响扩大其在婚丧嫁娶中的收益而备受人们的关注。并且,要谨防借婚丧嫁娶之机,而变相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
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行为,无疑,出台这些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让笔者所担心的是:这一纸通知是否能规范得了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换言之,它会不会蜕变成一纸空文?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时下,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都会提前下发类似严防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等的通知,但是,一些领导干部照旧我行我素,且毫发未损。他们之所以敢置若罔闻,甚至顶风而上,原因就在于他们知晓有关部门不过是“例行手续”,吓唬胆小的而已,是不会下实法子的。果真要动真,有关部门也会向领导干部再“吹风”,因此,真正撞在“枪口”上的实在是少而又少。
制定了有关婚丧嫁娶方面的制度,就要执行、落实。要在真正落实中完善制度,在落实中树立制度的严肃性。真正让违规违法者尝到苦头,受到惩处,以儆效尤。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不监督、不制止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