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果”炮制果汁 监管岂能失明

2013年09月24日 08:04   来源:西安晚报   秦淮川

  “瞎果”指因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很好保护而腐烂变质,或是在未成熟之前就掉落的水果。收购“瞎果”的是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果汁企业。近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安徽省砀山县(海升、汇源分公司所在地)、江苏省丰县(安德利分公司所在地)、山东平邑县(汇源分公司所在地),果汁企业之所以将企业选在这些地方,首要的原因就是上述地域均为周边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的水果产出大县。正是由于上述县市的水果产量巨大,所以也意味着有更多“瞎果”能够供应到企业。而它们,正是果汁的生产原料。(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瞎果”不能做果汁,本是常识。一些果汁企业不遗余力地宣称制造果汁的原料皆是优质水果,如果说一套、做一套,用“瞎果”当原料,不仅涉嫌欺骗消费者,更是损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

  “瞎果”做果汁很可怕,瞎监管更可怕。据记者报道,经营着安徽砀山当地一个水果购销中心的老陈介绍,每天最少从他的购销中心向附近大大小小果汁厂运送的“瞎果”都在二三十吨左右,最多的时候每天送60多吨的“瞎果”。规模如此之大,监管者哪怕只到大街上走一遭就能掌握情况,却为何失明、失语?

  从记者的描绘可知,水果腐烂变质后,酸臭味刺鼻,“瞎果”堆上的苍蝇四处乱飞,果贩子老王称,“这些果子都不能卖给老百姓吃的”,而是卖给企业——他伸手指指背后的徐州安德利;记者在砀山海升工厂的后门发现,有很多装载着满满一车厢腐烂水果的卡车,正等着进入工厂验秤拿钱。此等场景,记者轻易就能发现,而监管者却视而不见,已经涉嫌不作为,甚至无形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

  此外,那些企业为何敢于堂而皇之地收购“瞎果”?在畸形利益驱动下——原料成本的低下,为那些果汁厂的终端产品创造了相当的利润空间,不惜昧良心,何其可怕?

  “瞎果”事件,应该持续发酵下去。目前,应有三方面的问题待解:其一,当地监管部门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从失守到失语,已经完全背弃了职责;其二,涉事企业有义务公开回应,如被坐实,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其三,用“瞎果”制造的果汁为何能够通过检验,走向市场?

  此外尚需反思,用“瞎果”制造果汁,是不是也暴露出制度缺失?其实,用劣质水果制造果汁,早已不是新闻。据业内人士称,我国果汁企业榨汁用的原料果档次较低,绝大多数榨汁用果,都是从鲜食果中挑出的中、低档果,甚至是落果、烂果,这些落果由于落地与土壤接触,存在潜在危害,而烂果又由于受到细菌或真菌的感染会产生大量毒素,这些都给原料的卫生安全控制带来了难度。既然如此,多年来为何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谁来捍卫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不规范,同样难成方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果汁企业究竟差在哪里?我们是否缺少有针对性且具有可操作的具体标准?如果没有,就应该及时制定;如果有标准,但标准不健全,就应该积极完善;如果标准已健全,却没有真正落实,就应该惩处无良企业和失职的监管者。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