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何来追砍区委书记的勇气

2013年09月16日 07:57   来源:红网   王孺

  9月10日凌晨,河北定州市西城区芦庄子村村主任刘某闯入区政府打伤多人,记者昨日了解到刘某已被警方控制。此前,刘某私自将村土地低价出售。村民举报后,西城区政府制止卖地行为。(9月14日《新京报》)

  因为私卖村土地被区政府制止,村主任深夜闯入西城区政府,追砍区委书记,如此“无法无天”的行径,让广大网友“惊呆”了。然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位村主任曾经两度入狱,那么他是如何“当选”上村主任的呢?如此“雷剧”,又是谁之“过”呢?

  从村主任自身来看,他不亏是“匪气冲天”。先是将门卫打伤后强行闯入区政府,后又打砸了一间办公室,再持刀追砍几名闻讯前来的领导,并扬言“自己车里还有枪。”这样“凶狠”的村主任,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养成,而这样的“村官”到底有没有“祸害乡里”,更需进一步调查。如今,行凶者已经被警方控制,再“深挖”其平时在村里的“恶行”后,就会依法对其进行审判,让这样的暴徒为自己的罪行“买单”。

  此外,开发商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据村民透露,村主任刘某和某开发商是私下达成了协议,将村里一块面积13.15亩的土地以每亩60万的价格出售。开发商可以说是“诱导”村主任犯罪的“根源”,“每亩60万”的土地价格,可能就是这次事件的利益“纠葛点”。然而,开发土地这样事情,是一个村主任就能“拍板”决定的么?为何不通过正当的途径,和区政府签订合法协议,让区政府协调村里土地呢?开发商不会知不道,只是不愿这样做罢了。

  而上级部门对村主任监管不力,是造成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村主任刘某为了私卖土地召开会议,但宣布了这个事情,说完就散会,村民完全没能行使自己的权利,也难怪如此不满;而区政府居然对此毫不知情,若不是村里的几名党员代表反映情况,恐怕区政府现在还“蒙在鼓里”。另一方面,村主任两度入狱后为何还能当上村主任?这样的村主任如何能通过审查“上位”,如何能得到村民的“选举”?这是值得深思的。

  从这件暴力冲突事件中,暴露出“村官”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更加尖锐的摆在了政府面前。“村官”不是官,但他们是离群众最近的人,而且是村民直接的管理者。如果这一级出了问题,那么造成的“破坏力”,绝不比“老虎”、“苍蝇”小。君不见,河北曲阳七里庄党支部书记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村主任,10年间非法敛财达7100余万元;浙江永嘉县新桥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今年8月被指控受贿3399万余元;温州10名村官瓜分316套安置房,价值18亿元。这些“村官”几乎处于无监管状态,只要手中的权力“出笼”,就会如“猛虎下山”,一发而不可收拾。

  故而,在“村官”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上,上级政府和组织部门应该下“大力气”修补“漏洞”,尽快细化“村官”监督管理机制,将“村官”纳入有效的“管控范围”。同时,“村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不能仅仅把他们拿来当苦力“用”,还应当加强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内外兼修”,才是根治“村官”问题的良方,才能不让“村主任追砍区委书记”这样的“雷剧”再度上演!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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