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行贿区委书记盯上了“一把手说一不二”

2014年07月11日 07:10   来源:红网   韩玉印

  想走“绿色通道”拿房地产项目,谁是开发商首选行贿对象?近三年来,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的28宗重大行贿及受贿案件,案情涉及房地产等城建项目。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开发商的“行贿名单”,下自村合作社负责人,上至地级市政府一把手,不拘级别。值得注意的是,多起案件披露,为获取开发项目的“捷径”,开发商多爱行贿区委书记、区长及基层部门负责人。(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早就听说房地产存在“灰色成本”,据2012年11月3日《环球时报》,有专家指出,商品房的成本中30%属于“灰色成本”,甚至还有的高达40%。而这部分“灰色成本”最终都流入了谁的腰包,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但有一个事实不能否认,“灰色成本”不仅吹胀了楼市泡沫,而且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损害的不仅是公共利益,更造成了腐败。

  无论采取什么手法,无论通过什么途径接触官员,行贿的目的非常明确:拿地,推进项目,变更土地性质及容积率,规划及调整,公共资源配套。为获取开发项目的“捷径”,开发商多爱行贿区委书记、区长及基层部门负责人。这是焦干的大实话,他们盯上的都是他们手中的权力:一把手说一不二。

  事实也是如此,坊间流传“领导的逻辑”:领导说再想想,不是他没想好,而是要你别再想了;领导征求你的意见,不是真的广开言路,而是在寻求同谋……如此一把手的权力就如同脱缰的野马,不仅一言九鼎,而且“领导签字”就是圣旨。据20012年1月5日《东方今报》,根据规定,原告要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时,原告要向法院提出与被告等同价值的担保物。而卧龙区人民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却将总价值不足80万的抵押物,“作价”为580万。如此拿公鸡换毛驴,据说这是“因为我们领导签过字,让这样做的”。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中东西村,几千名村民数亿元的“保命资产”,就是因为有领导“打招呼”这一“法定”手续,一路过关斩将,神不知鬼不觉给变卖了,且市值超过5亿元的沿街商铺,实际入账却只有6000万元。

  “领导签字”不仅令执行者“见字如面”,而且还有万夫不当之勇。一纸“公函”可以改变司法判决,可以签发“劳教”文件……这都是一把手说一不二的最好见证。

  而破解“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开出“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切按制度办事,实行民主决策,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以及舆论界的监督,不让权力跑偏。唯如此,才能让开发商的“绿色通道”,改成“法治轨道”,让“捷径”此路不通。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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