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
张曙光案让人反思的地方很多,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不能让人品差的官员不去做或者不能做“恶心事”呢?
放大视野的话,靠什么使“人品差”官员不做“恶心事”,在当下社会中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一是可以预防本人犯罪,二是可以维护社会利益,三是防范机制和制度的建立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体,都利莫大焉,是一举多得。一种被认可的常识是,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体,一旦获得不加限制的权力,作恶的可能性远远超出行善。而为了防止出现恶的可能性,就要对人性进行冷静的审视,并从制度上对权力进行约束。按照当下的说法就是,要把权力放在笼子里,且不能让笼子过大,是要限制权力而不是让权力在笼子里继续作恶。
沿着这样的逻辑和推理,靠什么使“人品差”官员不做“恶心事”的答案不难寻找,不过,在太多时候,我们太高估了官员的善的可能性,而对恶的可能性估计不足。事实上,如果考量到了官员作恶的可能性,哪怕是人品再差,只要防范、约束和制约、监督到位,就不可能做出“恶心事”。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笔者以为,理想状态是即使人品差者当了官,也不敢做或者不能做“恶心事”。如学者托克维尔在总结美国的民情时所说,“美国的民情之一就是对官员的不信任,因为他们最接近权力,也更有可能是无赖,如果不用一项权力去监督制约他们,他们有可能把整个国家抱回家。 ”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