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一洗浴中心老板实名举报辖区派出所长收取赞助费,且不开具票据。此外,该所长还常年收受他人礼金及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收取保护费。27日,当地公安局作出回应,收赞助费的是派出所,金额达100多万元,“均开具了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9版)
在派出所查了一阵,当地公安局得出结论:非法收取公共场所保护费与事实不符。涉事派出所存有“预收罚款后实施处罚”,以及收取消防罚款后“未及时解缴入账”等问题。而针对舆论关心的赞助费问题,通报又称“均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至此,从程序上来说,所有指向这家派出所的质疑,似乎都仅能说是违规。而为表示处理问题的诚意,当地公安局在通报中亦称已“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不过,尽管该区公安局已作了回应,但关心此事的人仍惴惴不安。消防罚款还能预收?消防罚款还可不及时入账?这一家派出所的问题,到底是一种偶然,还是另有别情?从通报来看,都没有一个可靠而清晰的答案。
不论是预收消防罚款,还是收受赞助费,这家派出所的行为已不是单纯的违反程序。从法律上看,他们的这些行为已有索贿之嫌。派出所手握公权,如果收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赞助,那又何谈秉公执法?何谈维护正义?从程序上看,当地纪委更应介入这一起事件的调查,查清预收消防罚款、百万赞助费背后的细节,从而给民众也给正义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