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国进民退归根到底是简政放权的问题

2013年08月13日 11: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许斌认为,今天讨论“国进民退”问题,归根到底是讨论行政权力的边界,而并非只是简单的企业资本结构。如李克强总理说,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至于市场主体间的此消彼涨,全部交由市场决定    

今天讨论“国进民退”问题,归根到底是讨论行政权力的边界,而并非只是简单的企业资本结构。如李克强总理说,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至于市场主体间的此消彼涨,全部交由市场决定


    “国进民退”一词,自面世以来就是热门词。所谓“国进民退”,一般认为是国营、集体企业挟政策扶持之力大踏步前进、挤占市场空间,而民营企业举步维艰。譬如,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所面向一些经济学家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7.7%的受访者认为国内目前存在“国进民退”问题;77%的受访者认为国有经济的比例仍然过高,应该进一步下降;只有5%的经济学家认为国有经济比例偏低。(8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实际上,这是对“国进民退”现象非常低端的定义。

    直接以国营、集体企业当家,生产、销售都实行计划式管理,外人不得参与竞争,否则就是投机倒把、破坏经济秩序,确实是“国进民退”的表现形式之一,但也是低端的表现形式。最高端的表现形式是政府审批一切、企业自由竞争空间被无限压缩,并待价而沽,将特许权、垄断经营权高价出让于特定经营主体。此时,特定经营主体可能是国营、集体企业,也可能是外资、民营企业。

    以房地产市场为例,土地由政府统一经营,集中收储,定点开发,以“招挂拍”方式出让开发权利,而不容自由选择,不容任何个人或群体擅自开发。此时,尽管中标、被赋予特定经营权利的相当部分企业是民营企业,却也是一种“国进民退”,使得行政权力全覆盖、自由竞争全退缩,并助推着房价一轮又一轮地上涨。

    于市场角度、公平角度上讨论“国进民退”,重要的已经不是国营、集体企业与外资、民营企业在特定时刻的规模比例,而是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避免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促进自由竞争,以自由竞争实现资源配置合理、产品或服务价格低廉,避免垄断产生暴利。

    简政放权意味着政府或部门退回到公共规则的维护者、“守夜人”的地位上去,不得垄断社会资源并通过“招挂拍”方式牟取暴利,不得践踏社会公平,不得给予任何所有制形式的特定经营主体特别照顾或者包庇纵容。

    譬如,无论是在给国有银行、“两桶油”垄断经营资格,还是在以民营为主体的光伏企业炒作概念、跑马圈地那会儿,许多地方盲目地、拼命地给予补贴,或者为了GDP而对许多企业的违规用工、违法排污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之相类似的很多做法都是错误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权力运行不规范之时,在劳动用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整体而言,民营企业确实更不规范。民众担心公权力被资本绑架,认为民企比国企还要坏得多,尽管结论值得商榷,但并不是无的放矢。只是我们必须知道,坏的是具体一个企业,而并非是民营企业这种存在形式。或者说,越是坏的企业越在竞争中胜出,“劣币驱逐良币”,这种现象本身与权力无边界、垄断无处不在关系密切。

    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国进民退”问题,归根到底是讨论行政权力的边界,而并非只是简单的企业资本结构。如李克强总理说,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至于市场主体间的此消彼涨,全部交由市场决定。反之,不是彻底废除准入门槛,允许市场主体自由进入和竞争,而只是象征性地给几个特定的民营企业进入特定经营领域的机会,并不是真正的开放,也不是真正的扶持民营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搞利益输送而已。(中国经济网网友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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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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