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更需“接地气”

2013年08月09日 06:56   来源:红网   张松超

  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控制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者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冷遇”窘境。经过几年“高速”建设保障房进入“产出”高峰,但一些地方保障房入住率低,“民心房”屡遭尴尬。(8月8日《新京报》)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可如今倒好,房子是没少建,人却没有住进去,原本“一票难求”的保障房却面临着“愁嫁”的尴尬。此次审计报告表明,造成这种境遇并不是说人们不缺房,而是因为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由此可见,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并没有充分听取民众意愿,是典型的不接地气的表现。

  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不接地气不仅是因为整个建设过程中在制度设计层面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更是因为主导者并没有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当做一项惠民工程来做,而是当成一种任务来完成。其实说白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地方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其与官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建好就给政绩加分,百姓能不能住进去却是另外一回事。同时也不排除一些官员为了在短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甚至是自身的物质利益而不保证房屋质量,致使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不断发生,这更是官僚主义与作风浮夸的典型表现。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对象是中低收入者,而非建设主导者,而且很大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是租给中低收入者的,其并非政府的恩赐。所以作为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政府充分听取民意乃是理所应当,只有与民众进行双向的互动才能达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初衷,而非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民众,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因大量住房闲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因此,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应该体现的是其服务性,这就需要其“接地气”,不管是建设的选址还是在整个建设过程中都应该与公众沟通,充分地听取民意,尽量做到在交通便捷、基础配套设施健全的地区进行选址,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能够进行充分论证、考察与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向有关各方征询意见,这也是对公众对公共政策表达权与参与权的尊重,且不可为了求速度,甚至是个人意志而不切实际地盲目推进。

  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权部门主导的,所以,只有以最科学合理的程序最大程度地让中低收入者满意才是效益最大化的要求。主导者只有充分地尊重民意,才能够不让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被闲置,也只有更“接地气”,才能实现我们的“安居梦”。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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