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临武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8月1日新华社)
外力诱发脑畸形血管破裂,作为外行,我们理解起来可能会比较难。医生解释说,脑畸形血管病是一种先天性疾病,刚出生的时候症状比较轻,甚至根本就没有症状,但随着年龄增长,症状开始明显。而这种病的临床表现之一是脑出血。不管有无诱因,都可能会出血,并导致严重后果。
听完医生的这番解释,我想各位都明白了这一尸检报告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瓜农邓正加的死亡跟城管没有主要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城管跟邓正加之间的冲突,邓正加也会因为这种病死亡。
听起来,城管特冤枉。可城管真的冤枉吗?一点都不冤枉。即使按照官方尸检报告所说,城管和邓正加的冲突不是邓正加死亡的主要原因,但这一事件是导致邓死亡的后果,这个是事实。
冲突爆发后,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公安、武警全力上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可以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影响对于党和政府形象是一种破坏,对于社会和谐稳定是一种破坏,这不会因为尸检报告而发生任何改变。换句话说,无论尸检报告是什么结果,临武县官方都应该对这件事负责。我认为,对城管局长免职都是轻的,按照这一事件的影响,让临武县主要领导下课,都在情理之中。而邓正加之死的原因,不过是这一结果是否加重的变量而已。它不影响临武县对这一恶性社会群体性事件负责的结果。
瓜农邓正加之死不是城管的主要原因,却要城管局长甚至临武县主要领导负责,可能有人会质疑合理性。那么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对临武县主要领导做一个民意调查,我相信他们获得的可能是多数不信任票。这在一些国家并不少见,一些官员因为处置不当,或者很小的事情,民意支持率大幅下降,甚至被民意代表机构否决,就是这个道理。
别说瓜农邓正加之死引发了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只就他们处置这一事件的能力,就让人怀疑:他们有什么资格继续留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呢?
只是我们的官员还不习惯那种遇到问题就道歉辞职的做法,而在政治良知之外,又没有制度要求,以至于出了事情,一边是民众反响强烈,一边是官员稳坐钓鱼台,甚至在调查结论出来后,还为自己开脱。
比如瓜农邓正加之死不是城管的主要原因这样的结论出来后,别说临武县主要领导,就是那个被免职的城管局长都会拿它当理由:看看我们被冤枉了不是,他的死根本就跟我们无关!听上去是合理的,可实际上,官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临武县该如何反思,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甚至该怎么负责,这些都不应该受尸检报告的影响。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