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河南濮阳县群众反映,称濮阳县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而且,该公司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基本环评手续也没办理,就开工建设违法生产,他们多次向环保部门实名举报,却无人问津,而企业老板有着副县长的身份。对此,记者来到濮阳县进行了调查。(《新华网》7月4日)
身为副县长,一方面负责全县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另一方面,担任投资5亿元化学公司的幕后老板。“官权与商”结合,有了公权力的支撑和荫庇,势必财源滚滚。在此,我们且不谈副县长办企业属违规行为,这所办的的企业竟然还是违法生产,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已生产两年多,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个环评手续也没有。
自今年初到现在群众多次向濮阳市、县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企业污染等问题,并无一人出面解释,企业的污染问题也一直处在环保监管的“真空”状态。这公权利所起作用可谓无所不大,这副县长可谓无所不能。
贪污腐败永远都是常讲常新的话题,尤其是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年代,通过钻制度的空当,部分腐败分子各种敛财手段令人防不胜防。
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强调“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党员干部也有追求物质生活的权利,这虽然不是党和国家所提倡,但是也没有禁止。问题的关键在于其获取的上亿元资产的合法性,如果借助自身党政干部的特定身份而发财,那么其行为无疑是权力出租,与贪污腐败无异。
习近平在柘荣县考察时曾告诫官员当官不要以钱为念,要以理想为基础,"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
事实究竟是如何,笔者不得而知,也不好妄下结论。但是群众举报的内容亦可说明一些问题。身正不怕影子斜,既然别人指控可能不会是空穴来风,而另一方面,一名副县长能够投资5亿元办企业,不得不让人深思。细究之下问题必然明朗。
公众更想知道,在偌大的中国,到底还有多少这类副县长总经理存在?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查清并给予清理,真正推动官员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贪污腐败的问题层出不穷,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打击腐败惩治,廉洁执政的决心。改革的成果必然是制度自身的愈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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