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论是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冲击,还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三强调的要“盘活货币存量”,其背后值得思考的问题,表面上看是银行业务模式中的资金错配风险,实际上应该是如何使实体企业的投资效益提高,金融支持的项目能够有稳定的回报,从而使资金使用能够更有效率。
可以看到,在社会生产与投资中,国有企业仍然直接或间接发挥着主导作用。要真正从实体入手解决金融体系存在的扭曲和弊端,也就离不开国企的深入改革问题。事实上,今年以来,国企再次成为公众讨论和关注的焦点。据媒体报道,在2012年的上市公司中,中国远洋等前十名亏损企业的总亏损为497.24亿元,全部为央企或地方国企。虽然它们都是钢铁和资源类企业,亏损也部分归因于经济下滑与行业周期低谷,但仍引起各界对于国企的质疑。此外,由国资委牵头拟订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基本成型,并已向国务院汇报,旨在新形势下重新对国企进行战略定位。
进入新世纪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伴随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及经济高速扩张,占据了优势领域的国企经历了黄金增长期。2003年到2011年间,全国国企净利润年均增长25.2%。面临国际金融危机与国内经济转型的挑战,2012年以来的国企利润增速开始下降,不同行业的盈亏分化也再次加大。
不可否认,国企在投资扩张型的经济模式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的历史上,都是如此。即使是经历了多轮私有化之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仍燃起了美国所代表的“拯救型”企业国有化思路。在我国,控制国企规模的关键,在于从市场“准入”与“退出”两方面做文章,通过允许民营资本的进入,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给竞争失败的国企提供“退出机制”,以此来实现国企与民企的均衡结构形成。
国企改革经历了这么多年,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表面上已基本建立起来,但仍然“形似神不似”。归根结底,国企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已不在其内部,而在其外部环境。推进改革的切入点,仍然是“政企分开”。
2010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768家聘请了前政府官员甚至现任官员作为公司高管,总数达到1599人,占A股全部3万多名高管总人数的比重达到5%。而国企容纳前官员的占比超过7成。201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涉足铁路产业利益链的33家上市公司高管中,有37名曾在铁道部或其他政府部门任职。此外,国企独董更是退休或离任官员的重要平台,诸多官员背景的独董都曾与企业有过领导和管辖关系。
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真正成为“紧箍咒”,而不仅是在国企与国资委的条线内资金“流转”。以2012年为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970.83亿元,支出为929.79亿元,基本还是用于国企各项支出,再加上各类政府向国企转移的直接或间接补贴,实在难以看出国企盈余对于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直接贡献。考虑到2012年国企累计实现净利润1.6万亿元,则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只是形式上的“杯水车薪”。同时,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也逐渐出现两极分化。今年一季度国企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137.3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的央企为4048.7亿元,同比增长16.5%,地方国企为1088.6亿元,反而同比下降16%。实际上,更多的地方国企或者成为行政干预的牺牲品,或者成为吸取财政补贴的大户。这些都是典型的缺乏制度约束,以及公共部门预算失控的体现。
除了国有产业资本之外,巨额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更如同“黑箱”,谁也摸不清公共部门整体上的国有金融资本规模、收益和风险状况。由此来看,跳出部门和系统利益来完善预算监督,增强立法和公众的外部监督,是新时期国企改革更为重要的着眼点。
目前,政府和学界都开始考虑为国企改革重新奠定法制基础的迫切性。金融四十人论坛日前发布《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课题报告,建议通过制定《国有资本战略布局法》,对国有资本投向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并保障公平竞争。而国资委则动议修订《国资法》,旨在“一统”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需要注意的是,国企制度改革的核心,应该是放权让利、政企分开、公开透明、健全约束等,如果还停留在对政府如何更好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观念和追求,则仍然难以跳出既有的路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