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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死外星人”考验行政处理想象力的智慧

2013年06月13日 08:46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近日,“电死外星人”的帖子热传,作者自称山东滨州农民,下电网捕野兔时撞上外星人。警方调查,李某最终承认,自己是UFO爱好者,“外星人”是他做的模型,想让更多人相信外星人的存在。目前,李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被处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6月12日央视新闻直播间)

  对“电死外星人”在网上热炒一事,我一直是当娱乐和八卦新闻来看的。不过,这事看来并没有这么简单——虚构很简单,后果很严重,再给你扣上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大帽子,还要被行政拘留5天。我只是奇怪,照此理论,如斯皮尔伯格这些拍摄了《ET》等外星人电影的导演以及剧组其他制作人,是不是都应该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嫌疑呢?

  外星人这事儿,和鬼神这些破事一样,痴迷者会坚信其真实存在,但理性的人则只会一笑而过。笔者注意到,在这个网帖传播过程中,许多论坛是以“笑到卡痰”来转载并形容“电死外星人”这件事的。足以见得,这件事并没有让更多的人相信外星人的存在,还有不少网友会批评其为脑残行为。因此,我更倾向于这样的行为是发帖人娱人娱己之举。公权力大可不必认真对待。

  发帖被处罚,在当下并非传说。关键要看发帖属于什么方面的内容。对于地震等谣传的散布者,笔者不好置可否。但是,对于发布外星人这样的帖子,我确实看不出“电死外星人”到底扰乱了怎样的社会秩序,是什么样的原由让公权力对之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要知道,近些年来,无论是新闻中,还是杂志上,我们能够看到以发现外星人的标题的新闻故事并不少见。李某的行为,顶多是在网上给大家添一添生活佐料,仅此而已。

  不过,看了有电视台对事实真相被揭穿之前对李某的采访视频,我发现李某个人对于说谎的“面不改色,心不加速”。因为对于说谎之人的厌恶,我个人并不想给李某戴高帽。但是,这似乎只涉及说不说谎、诚不诚实这样一个层面的问题,而不应该涉及到行政拘留层面。对于这样的一个谎言,我们也应该用“揭穿”、“嘲笑”和“批评”来冷处理,而不应该运用公共权力对之进行处罚。

  我承认这是最为拙劣的想象力。但是,对待想象力,是给予“谣言惑众”的热处理,还是“否定辟谣”的冷处理,是检验公共权力智慧的重要标尺。在笔者看来,如果如周正龙那样想象出一只华南虎来骗取国家补助,则应当热处理,毕竟这可能会涉及到公众利益;而如前些天网络上流传“发现美人鱼”之类的不靠谱网帖,则需要冷处理,要知道这不过是网络人士的自娱自乐。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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