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8类并为3类像似涨价

2013年06月07日 09:57   来源:千龙网   罗瑞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把现行居民生活、商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新闻细读

  推行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有利于管理和防止交叉补贴,这些对于公众来说并不关心,公众所关心的是,8类合并成3类后是否会涨价。

  此次合并电价类别,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类似于现在的居民生活用电的阶梯电价,按照惯例分为一档、二档、三档,档次越高,收费越多。其中最第一档最为重要,决定之后。像非居民照明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原来是一个价,一旦与居民价视同,可以说,费用只能是增加不会降低,其它类别的价就更用说,按照的专家的说法“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也就是说,这30亿由原来的补贴改为由用电单位或个人负担。

  由此,此次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真正的原因不在合并,是分级,说透了是涨价。既然是这样对调价企业也得细分细分,电网业经营成本是多少,利益是多大,是亏是盈?原来实行涨价理由是煤价上涨,经营亏损,而现今煤矿普遍下降,凭什么理由又涨?退一步说,即使是合并类别,价格也应相应的合理,不可能一下省去支出30亿。

  表面上看起来,此次居民用电基本不动,居民的负担似乎不增不减,但是其它用电增加,波及力非常之大,不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非生产部门,用电是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一旦涨价“牵一发动全身”,不仅商品价格要提高,其它费用也将随之提高,公众的日常支出成本毫无疑问也将增大。

  按说分类是分类,却弄个等级分档,此种分类的真实意图可想可知,分类是虚,涨价是实。此种改革又将是一次涨价,而且涉及面非常广,由此,不如说成涨价更贴切。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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