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成“卖淫女”,这种笑话伤不起

2013年06月07日 10:57   来源:荆楚网   曹莉萍

  6月5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领导拒绝接受采访。(《河南商报》6月6日)

  天下之事无奇不有,但警察抓警察却是头一遭。抓嫖错抓女警,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让人匪夷所思。不知是上演的“反间计”还是“窝里斗”,这着实让我们眼花缭乱。针对商丘女警母女在郑州被当卖淫女被误抓这一乌龙闹剧,当日带队执行任务的中队长及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

  面对两个女人,警察执意定罪为“卖淫”着实想不通。据说当地派出所警察是去抓卖淫女的,如果发生误会,现场至少应该有一男一女,可当发现房内只有一对母女时,怎么会产生有关卖淫的误会?在现场,这些人“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女警察脸上;稀里糊涂地被押到派出所后,女警察说自己有心脏病,但“有民警笑着说没事,严重了把我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这就是“误会”引起的严重后果,这种不负责任的雷语不应该出至于警察之口。

  虽然母女最后结束了这场“噩梦”,可这场误会就一句轻描淡写的“你们可以走了”就了事了吗?母女俩的委屈向谁倾诉?

  警察抓嫖错抓女警,其根源是执法太随意。对毫无寸铁的母女俩动粗更是不可原谅,如果他们花上短短一分钟,查查王某母女俩的身份证,认真核实核实对方的身份,也不至于闹出这样的笑话。当王某被带到派出所后,说自己有心脏病,居然有民警笑着说出“没事,严重了把王某拉到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的雷语。我们理解警察工作的特殊性,任何人也有义务配合警察办案,也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中出现瑕疵和纰漏在所难免。所不能理解的是,在已经证实是抓错人后,仍然懈怠和轻忽当事人的感受,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未能表现出公安民警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这乌龙闹剧是执法粗暴、执法蛮横、执法不按程序造成的。更深层次思考,如果是一般公众面对这样的被冤又当如何应对? 警察抓错人,让无辜的人受到了不应有的伤害,这就是警察本职工作的失职,就应当从这次失职找到经验教训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抓嫖警察错抓女警虽然是个笑话,但透过这个笑话,公众看到的是执法者的随意性,法律面前,以我为主的思想。郑州警方的行为,把人民的生命当做儿戏、视如草芥。

  警察抓人,是职责所在,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但必须依法精确执法,对于郑州警方的野蛮行为,相关部门甚至是上级部门必须给个说法,否则,警察形象、执法机关形象、党和政府形象,必将在人民心中消失殆尽。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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