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湖北大冶经济开发区敖山村农妇潘清莲向记者哭诉,6月1日下午遭到拆迁人员非法拘禁,期间还遭到殴打,向大冶市长热线等反映,无人理睬。据她提供的一份录音文件,一名男子大声辱骂,喝令其不得离开宾馆房间。录音文件15分13秒至15秒,一名自称姓罗的男子大声喊道:“我就是个土匪。”(6月4日《西安晚报》)
一句“我就是土匪”,道出的是一个地皮流氓的形象,而剖析其背后,更多的是某系公职人员的权力在“放肆”。当前,有些公职人员就凭仗着自己的权力,当“地头蛇”横行霸道,胡作非为,以为用权就可以摆平一切。这次大冶经济开发区拆迁户被强拆事件,就体现出某些执法者对公众的轻慢和不屑,仅谈判了一次就将农户房屋拆除,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土匪行径。很难想象,这样拆迁行为,怎么能让群众满意。
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就明确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树立亲民爱民的好形象。而大冶经济开发区拆迁办的人员以“我就是土匪”的强拆方式,把政府与群众本已脆弱的关系再度激化,这可谓是“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让广大拆迁户站在政府的对面,也突破了群众的心理承受底线,最终损害了政府形象。
政府公职人员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有了群众的支持才有权。“好钢用在刀刃上”,公职人员就当要用好权、用对权,把权用在为群众谋福祉上。对一切藐视群众,不尊重群众意愿,甚至“滥用权力”的公职人员,就要“一网打尽”,决不给他们留余地。
权力自来就一把“双刃剑”,放在对的人手里,可以造福万千百姓,一旦稍有偏差,就会满足一己私欲,不断腐蚀干部。因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监督,才能遏制此内强拆事件的再次发生,才能做到维护社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提升政府形象,才能提高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公信力,才能杜绝一切危害公共秩序的事件发生,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进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