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并不能替代自己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掌控。何妨银行不是真空,有人会盗用正规银行的信用,有人会张扬正规银行的牌子,有人会利用正规客户经理的上岗证,一句话,理财“陷阱”披上“正规军”外衣,这是当前值得投资者警觉的新动向。
“近期,银行理财产品整体发行量和收益率出现双降,为吸引客户,部分银行采取微信揽客、社区宣传等招数吸引客户。”(5月26日新华网)
其实,银行加大理财产品营销力度由来已久,常见的是购买理财产品送礼品的优惠活动。新近就有银行规定买理财产品可送有机蔬菜,还有的银行推出了夜间理财产品,其收益率高于柜台产品0.1至0.2个百分点。笔者这几天接二连三收到多家银行的短信营销,如工行发来的短信说:“‘灵通快线’超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上调为2.0%-2.8%,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7倍以上。”仔细想想,在银行储蓄存款普遍下跌,半年业绩考核日益逼近,银行出招加大推销理财产品力度亦属情理之中。
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切不可在银行强大宣传攻势下,失去应有的风险掌控能力。也许有投资者说,到正规金融机构网点购买理财产品总好放心吧。其实不然,理财产品本身就有风险,高收益伴随高风险,是市场不变的规律。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机构管理尚有制度不健全和操作疏漏,还存有少数“内鬼”。这些“内鬼”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利用投资者对正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不择手段引你投资,有的甚至把投资者引入“私售门”,曝露后卷款出走,投资者血本无归。媒体屡屡曝光投资者在正规金融机构网点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案例屡见不鲜。不是吗,继华夏银行、工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陷入舆论漩涡之后,建行出现代销某理财产品浮亏超50%,最近又曝出:“在1到2倍年收益承诺的吸引下,广东湛江部分投资者在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营业部现金认购了近3000万元的一款投资产品。一年以后,投资者却被告知本金及收益均无法兑付,营业部时任负责人携款失踪,投资者跌入理财‘陷阱’”……笔者断言,此类曝光新闻以后还会有,难以绝迹。
沉重的教训告诫投资者,对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并不能替代自己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掌控。何妨银行不是真空,有人会盗用正规银行的信用,有人会张扬正规银行的牌子,有人会利用正规客户经理的上岗证,一句话,理财“陷阱”披上“正规军”外衣,这是当前值得投资者警觉的新动向。
识别理财“陷阱”不易,识别披上“正规军”外衣的理财“陷阱”更难。当然,这并不是说五花八门的理财“陷阱”就无法识别,只要有心识别,从其共同点中剖析还是可以防范的:首先,莫被高利诱惑。在理财产品高利“馅饼”前,投资者要多个心眼,多点知识,至少在购买前,要根据银行现行储蓄存款利率及通胀率等因素估计出较为合理的资金收益率,并以此为理财收益目标。当理财产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收益率诱惑时,就当以理智战胜之。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而地下却常有“陷阱”。其次,永远不购买看不懂的理财产品。不了解风险和收益,就是盲目投资,盲目岂能不上当。其三,谨防误入“私售门”。可以从银行大堂经理、柜员,理财产品宣传折页、理财产品介绍栏等了解最新理财产品品种,决定购买时,要看清风险提示再签名,特别是理财产品合同书中有否银行业务章,否则可能是私售产品。另外,多方验证理财产品的真实性。通常同一家银行的所有网点均会同期销售同一款产品,购买者可向不同网点的理财经理或柜员询问,以便心中有数。其四,莫被关系营销忽悠。关系营销是银行推销理财产品的常用手段,一些投资者之所以误入“私售门”,就是因为某银行领导、客户经理熟悉而放松警觉。现实生活中理财产品“私售门”大多是冲着亲朋好友来的,实质是一种亲情、友情诱骗。而银行发现后通常是立即将此员工开除,等你去银行讨说法时,银行就说是前员工干的,与银行没有关系,可以走法律渠道维权等,使跌落理财“陷阱”的投资者步入遥遥无期的维权路。牢记,人熟理不熟,银行的人最熟,也要自己掌控风险。最后,“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合理的投资配置,使每个理财产品保持较低的头寸,能减少市场判断失误带来的损失,即便不慎跌落理财“陷阱”,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上述五条,虽然说不上绝招,但运用得好,可以有效防范理财“陷阱”,投资者不妨一试。
末尾还想说一点,防范理财“陷阱”,不仅是投资者本人的大事,也应当成为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防范理财“陷阱”,既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提升金融机构自身品牌和形象的需要。为此,笔者呼吁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合力防范理财“陷阱”,以促使金融机构理财业稳健持续发展,造福于投资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