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王八衣”的企业是作茧自缚

2013年05月27日 10:05   来源:荆楚网   李明莉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说,广西桂林联通推出一项新举措,业绩考核排名靠后,部门就会发给写着“王八奖”、“乌龟奖”等字样的锦旗,部门经理则被要求上班时间穿上印着“王八”字样的马甲。对此,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回应,这是员工理解有偏差,公司的初衷是想以此做激励和鞭策。(燕赵都市网5月24日)

  为提高企业效益,根据业绩对员工进行奖励以及惩处实际上也无可厚非。但“王八奖”、“乌龟奖”这种带有辱骂性的词语还是有失分寸的。至于企业所言,“员工理解有偏差”,我不明白,这里的偏差指什么,难道企业是想要员工“长命八岁,延年益寿”?这种有损员工健全人格的惩处行为,也使企业自身抹了黑,到头来还是得不偿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天,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市场的调节下,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才应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能为企业以及员工带来经济效益的新型关系。人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同样,作为合同缔结的双方,职工作为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为企业的实践创新付出了心血与汗水,而企业除却为职工发放薪资之外,也应保护职工的创造性,尊重乙方,为乙方提供更加优厚的待遇。没有好的制度支持,企业何以前进,一味的固步自封,只会令企业自身竞争力下降,惨遭市场淘汰罢了!

  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同时要求企业的奖惩制度做到对员工劳动以及人格的尊重。奖惩制度本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益,针对员工的业绩进行奖励及惩罚的措施,其追根究底也是为了利益。“利字当头”,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所选择的的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职位晋升、旅游休闲等。但当谈到惩罚措施时,除了传统的扣工资外,似乎越来越多新奇的点子开始大行其道,而这些方式大多无人性可言,如若不能做到对员工人格进行保护,反而用极端的方式伤害其自尊,那么这种惩罚方式长期以往势必会给员工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其创造力下降也会对企业效益造成负面影响。如若造成大量的人才流失,缺乏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其未来将不堪设想。

  其次,不能做到以人为本的惩处方式也会抹黑企业形象。俗语讲,“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在3G时代,在互联网的帮助下,没有人能保证一条负面信息的传播速度,更没有人可以预见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而为处理一条负面信息所要花费的代价恐怕只有企业自身才能体会的到。即使良好的公关能为企业挽回形象,其损失也是挽回不来的了。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看样子还是少作为好。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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