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铡刀控诉贪腐当思农村反腐困境

2013年05月24日 08:43   来源:荆楚网   陈良强

  村民抬着铡刀到检察院门前控诉涉贪村主任,检方迅速查明,中牟县雁鸣湖镇小朱村原村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了国家补偿款85284元。近日,记者从中牟县检察院获悉,嫌疑人刘某已被检方批捕。(5月22日《大河报》)

  从4月15日,数名村民抬着三口铡刀到中牟县检察院门口,要求查处该村涉嫌贪污的村干部,到5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检方决定刑事拘留,仅仅十多天,不可谓不快。可是仔细想想,该村原村主任刘某是在2011年协助雁鸣湖镇政府发放国家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及地上附属物,骗取国家补偿款85284元。为何直至今日,才以村民身穿包公服、抬三口铡刀的方式举报得以案发?那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监督部门是否就没有收到一点点的风声。如果举报贪腐仅仅是需要一个电话或者一封举报信就能成的话,想必村民们也不必大费周折身穿包公服、抬铡刀去检察院了。

  村民抬铡刀举报贪污腐败村干部固然不可取,但实为无奈之举。但是,此次事件也折射出了农村反腐的困境。防止类似无奈之举再次发生则首先要破除农村反腐困境。

  破除农村反腐困境,需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把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紧紧盯住农村腐败案件的多发领域与多发环节,对农民来信来访和举报,要认真对待,防止互相推诿、无人管辖的“真空地带”出现。在查处涉村干部腐败的案件时,不论涉案金额大小,不分大案小案,只要涉嫌违法犯罪,就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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