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治污收费标准”会给谁带来动力

2013年05月16日 10:29   来源:荆楚网   郭元鹏

  2009年起,无锡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试点,企业要向下水道排污就必须缴费,而且每年固定了排放额度,超过固定的额度,就得花重金去购买别人没用完的指标。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告诉记者,目前太湖水质已明显改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5月15日《扬子晚报》)

  与此遥相呼应的是,14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价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会议,与参加会议的环保部门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用价格杠杆为生态建设服务,其做法大致有这么几点,一是提高排污的收费标准,二是“排污权有偿使用”扩大,下一个试点目标是淮河流域。

  我们凡夫俗子,没有高屋建瓴的高度,真看不明白“排污权有偿使用”唱的是哪一出?听着吧,这词儿文绉绉的,但咋看咋像在玩文字游戏。治理污染就应该是不排污或者少排污,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路子?江苏物价局、环保局给了我们一个答案:排污权!其实也好理解,不就是花钱买“排污”的权力吗?这样的制度只能有这样几个结果:有钱就可以排污;钱多就可以多排;钱少只能少排。

  如此制度,是在治理污染?还是在支持污染?没根没据的,笔者也不敢乱加猜测,闹不好还会因言获罪。之所以敢发出这样的疑问,是和《焦点访谈》的宗旨一样的-----“用事实说话”。据《扬子晚报》报道: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张庆庆说,企业去年底决定扩大生产线,原先的排放量不够用了,不得不花5000元/吨的价格额外购买了7.52吨的指标。这不就是有钱就可以多排放污水吗?

  这闹了半天,治理污染成了笑话,有人的“排放权”不够用,可以再购买,有人的“排放权”用不了可以再出售。这排放污水咋就成了光明正大的生意?

  治理污染别无他法,那就是不折不扣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只要达不到排放标准,就算有黄金万两,也不能排出一滴水。而身为监管部门却搞了个“排放指标”,指标之内的是平价,指标之外的是高价,咋看咋像“阶梯电价”!

  最为可怕的还远不止这些,他们还将排污收费来了个与时俱进,不仅排放污水要交费,光污染、电磁辐射也正在酝酿收费。而这些出台的背景却是“江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全国最高”的现实。

  为什么要提高收费标准?江苏物价局的说法是“让企业有治理污染的动力”。我就闹不明白了,你个物价局跟着掺合什么?难不成里面也有国家秘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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